原標題:“6小時工作制”是否隱形福利
原題:“6小時工作制”是否隱形福利
日前,網上曝出一蓋有武漢市江岸區城管局公章的《關於調整夏季作息時間的通知》的照片。通知顯示,“自7月2日至8月31日,將下午工作時間由14:30~17:30,調至15:00~17:30。”算起來,武漢公務員夏季工作時間僅為6小時。武漢市委宣傳部工作人員証實了該消息,並稱“天太熱”,“擠公交一來一去汗流浹背的”“很辛苦”,且認為該項規定合情合理,因為“幾十年來都是這樣執行的”。然而,記者發現,在同一棟政府大樓內,保潔人員的工作時間仍為8小時。
據新華社消息,不只是江岸區,武漢市及城區民政、稅務、衛生等多個政府部門均已開始執行新的夏季作息時間。
“6小時工作制”並非武漢獨有。作家陸棄日前在微博上貼出江蘇淮安市級機關夏季高溫作息時間表,顯示在7月16日至9月30日,工作時間為8:30~11:45﹔15:00~18:00,全天工作6小時15分鐘,落款為“淮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據人民網統計,江蘇省13個地級市機關,夏季上班時間多為6至6.5小時,最短的為無錫5.5小時,最長的鎮江也不超過7小時。
7月16日,中國氣象局發布全國夏季炎熱城市情況,福州、重慶、杭州、海口成為“新四大火爐”,武漢及江蘇等地的城市並未在榜單上。以天熱為由,公務員縮短作息,與普通百姓“兩種待遇”,此舉在短期內受到了網友和專家的一致批評。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任進表示,一些地方政府縮短工時的做法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公務員法》第七十六條,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1995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明確要求,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這個規定適用於包括公務員在內的所有職工,全國各地都要據此執行。國務院並沒有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在1995年這個規定之外,自行修改工時制度。
記者了解到,去年實施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有在高溫天氣(35℃以上)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的條款。但此處的“勞動者”特指“高溫環境下”。
盡管輿論幾乎一邊倒地批評一些地方公務員縮短上班時間的做法,甚至有人將其視為公務員隊伍中的“隱性福利”加以抨擊,但也有人表示,面臨高溫酷暑的工作環境,一些地方和部門採取縮短工作時間的做法有其現實考慮。
新華網輿情中心提供給中國青年報的監測報告表明,一些地區公務員上班時間縮短,發聲的網民和專家幾乎100%表示反對。
網民“清哲木”說,針對公務員這種天熱不干活兒偷奸耍滑的瀆職作風,我們應該從制度層面堅持原則性,防止政務工作軟弱渙散,堅決查辦違紀瀆職案件,對任何消極腐敗行為都決不姑息、決不手軟,不能以天熱為借口助長不正之風。
網民“ @陌生人2787704723”稱“太氣人”:法律規定8小時,他們想減幾小時就幾小時,那大家都隨便減減好了。醫院上午開3小時,下午3小時,中午關門,節假日全關門﹔公交車太熱了,開6小時夠了,周末不開﹔自來水公司一天放水6小時,周末停水。
網民“ @盧小呆不會賴床”:5點還是很熱的好吧,為了相關工作人員和領導的身體,強烈建議7點下班,天也不黑,也不熱,多舒服?
新華網的報告表明,網民對於公務員天熱縮短工作時間的疑慮主要有以下3個方面:
第一,對社會公平的疑慮。在空調房裡辦公的公務員,可以以“天太熱”為由縮短工時而又不縮水工資,而在公司工廠,超時工作的上班族比比皆是,更有戶外工作者,如農民工等,在烈日高溫下工作,甚至拿不到本就極低的高溫補貼。作為公共服務者,應堅持“后天下之樂而樂”的基本原則,其作息時間的調整應當遵循規則底線,否則就會異化為一種隱性福利和特權。
第二,不尊重公共利益的疑慮。作息時間的調整涉及公共利益,應當經過必要的民意程序,至少要通過網絡或其他方式,廣泛征求意見。在此基礎上大力宣傳,讓社會知曉,避免因為作息時間調整而造成群眾辦事的不便。一直以來,程序繁、找人難、找准時間不易,是老百姓上機關辦事的普遍困擾。上班8小時尚不夠用,一下縮水為6小時,再加上“更有早行人”之類現象,服務質量就會與上班時間一起打折扣,人們找個部門、找個人、辦些事就更加不方便了。
第三,對執法者“有法不依”的疑慮。政府部門作為遵照國家法律為人民辦事的部門,應當率先嚴格執行我國各項法律法規。然而,某些地方部門對國務院頒發的“8小時工作制”的明文規定置若罔聞,嚴重損害了我國法律法規的尊嚴,有損政府公信力。(記者 桂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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