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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個作家的“語言風格”難求証

張首映

2011年05月17日15:1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新聞研究網

  隻要思考一下語言是什麼,對單個作家的“語言風格”不可能存在,因而也不可求証的理論就會置信不疑。

  語言和言語不同。僅就索緒爾《普通語言學教程》的理論來說,語言是社會共同體的行為,不可能有個人的語言行為,否則,個人的語言行為與這個社會共同體沒法共存﹔實質上,語言是維系社會共同體生成、發展的一種抽象的紐帶,誰也不能把這個抽象紐帶一個人裝在自己口袋裡去獨家經營,搞自己風格的買賣,因而個人的語言風格也不可能出現。換句話說,語言只是通行的紙幣,本身不能買賣,隻有貨物才能買賣。這種紙幣是通行的、統一的,個人不可能有這紙幣風格。假如有,這“紙幣”風格全無用處,也不能叫紙幣,因為它不能流通,於是,紙幣風格更是子虛烏有的了。就社會共同體的抽象紐帶來說,語言與紙幣有相似點,因為都是社會共同體的一種抽象形式和方式。既然如此,研究個人的“語言風格”,與研究個人的“紙幣風格”一樣,全無道理,沒有意義,也根本不可能求得証實。

  大而言之如此。小而言之,研究單個作家的“語言風格”,亦然。無論屈原、李白、李商隱、李清照、魯迅、林語堂、沈從文,所有的作家都不可能有一套自己獨有的語言,更不可能有這種“語言風格”。因此,單個作家的語言風格根本不可能求証。任何作家,無論他多麼偉大,都沒有僅屬於他的語音、語法、詞匯,否則,他就不是人,也談不上偉大與否。所以,研究文學語言隻能只是文藝理論的工作,用抽象的方式轉換出作為文學群體這個共同體的抽象形式和方式,研究一個時代的文學語言風格,隻能是具有宏闊眼界的文學史家的業務,用時代的共同體的語言來作為研究對象﹔研究方言區的文學語言,隻能把它還原為方言區的語言風格來進行把握。單個作家的“語言風格”,無論在時間之軸上,還是在空間之維中,都必定不可能產生。這就完全失去了文藝史和文藝批評研究証明的基礎。這難道不是單個作家的“語言風格”不可求証性的最好說明嗎?我不知有些研究者孤燈獨守、不惜兩鬢蟠然、而又是無中生有地窮追單個作家的“語言風格”有什麼寄意?是為學術、創作呢?還是在蓄意制造混亂?

  如果在制造混亂,那就沒什麼可說的了。因為鼓吹單個作家建造獨特的語言風格,等於鼓勵個體戶精心私造那別具一格的貨幣。提倡單個作家具有語言風格,實質上是號召他有一套人所不知、為己特產的語言系統,並把這語言系統風格化。因為語言就是社會共同體的一個系統,所以,把社會共同體徹底私有化是不可能實現的,號召單個作家建立語言風格是不具有可行性基礎的。假如屈原有屈原的一套語言系統、魯迅有魯迅的一套語言系統,誰都不清楚他們寫的是什麼,不明白他們想傳達什麼意義,整個語言系統便會混亂﹔人人都在那裡竊竊私語,老天才知道每個人說的是什麼意思。文藝語言是約定俗成的社會化的語言,供千人傳閱,給萬人享受,作家自己私立語言,便把文藝語言的本質特征徹底消解掉,在文壇和社會中產生極為惡劣的后果。文藝史家、文藝批評家沒有必要去提倡這種“語言風格”的混亂。

  也許,有人會說我在為文藝研究界制造混亂,把以往慣用的研究方法否定得一無是處,並加以嘲弄﹔加上現在對藝術性、文本、語言的研究時尚,我這樣做似乎是在潑冷水。其實,我不過是想說明:以往《文學概論》關於文學是語言的藝術,文學語言及其特征的理論基本上是錯誤的,如果用這種錯誤的理論研究單個作家的“語言風格”自然也不可能正確。當然,這不能責怪哪一個人,更不能指責某些理論家和研究者,在閉門封國的時代,西方一些語言學理論沒有及時介紹過來,語言和言語這已為常識的區分在我們文藝學研究中沒有顯示。語言是集體的、共有的,不可能把這集體、共有的乃至本體的系統藝術化﹔言語則是個體的,既可以在心理、無意識和意識中,也可以在語言的總背景中表現出來,從而形成個體的言語風格,單個作家由此產生了作品的言語風格,言語染帶著極其強烈的個性色彩,構成了作家的言語個性,使作品的言語個性化、風格化、藝術化。林語堂式的幽默,沈從文式的淡雅,都是不同的言語風格,而不是語言風格。優秀作家不僅擁有廣博的語言,而且具備獨特的言語氣質、風度,從而形成文藝的言語風格。文藝語言溝通了作家、作品與讀者的廣泛交流,文藝言語產生了作家的言語風格。文藝史家、文藝批評家過去所指出的語言風格,實際上是言語風格。毫無疑問,言語風格是可以求証的,在理論上是有其支撐點的,至少在語言學的界定上是明確的,不會產生研究單個作家的“語言風格”這樣的笑話。在研究單個作家的言語風格上,專家們完全可以充滿科學的自信心和理論上的准確感。假如把專家們研究單個作家的言語風格的論文和專著出版,也不會使彼岸人士感到在說外行話。事實上,隻要從言語出發,才能真正從作家的個性、氣質、文化-心理結構、文化素養、地理環境影響、內心追求、藝術理想等方面把握其言語風格。如果只是從傳統還原論証的角度看,研究一個時代作家群的語言隻能還原為文化、人類本體,遠不能還原到作家自身,而研究言語風格,則可以通過言語還原到作家個人身上。這樣,是不是更有利於專家們的研究呢?我想,應該是的。

  或許有人說我在玩弄文字游戲,故弄理論玄虛。不應該這麼看。因為這涉及作家遣詞造句用字的問題。籠統地說文學是語言藝術,至少在分類學上站不住腳,音樂、繪畫、雕塑都是語言的,不能說隻有文學才是語言藝術。文學的物質形態是文字。作家根據語言規律來用文字,把文字嵌在語言結構中,語法合規范,言語則要打破這種結構和規劃,負載言語的文字受其言語的支配,因此,作家根據言語在用字上的自由度大多了,不象在語言上用字那麼拘謹、因襲、共同體化。在多數情況下,言語風格通過特殊用字體現出來,顯示出作家內在的生命進向和藝術言語的超凡脫俗的能力。專家們可以從作品的用字特色推到作家的言語風格再還原為作家的整個生命視野中去。“風乍起,吹皺一池春水。閑引鴛鴦香徑裡,手按紅杏蕊。”願我這借語言學理論敘述文學語言、言語、用字及其研究的輕風,能為研究者們所動,能使研究者們重新學習、研究、創造性地運用語言理論促進自己的研究。如能真正看到這樣的力作,我就不會感到這區區小文是一種“閉引”了。

                                         (原文刊於《文學自由談》1988年04期)

(責編:朱書緣、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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