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夢蘊含著一項中國人共同的追求——保証人民群眾平等參與、平等發展之權利,實現人民群眾追求公平正義、自由和尊嚴之夢想,即法治的中國夢。法治中國既是中國夢的內在要求,更是中國夢實現的重要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觀“復興之路”展覽時提出了中國夢,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會上系統闡釋了中國夢的內涵。他指出:“中國夢歸根到底是人民的夢。”中國夢的內涵是開放的、多元的,既包括了民族復興、國家強盛之夢,也包括生活幸福、人生出彩之夢。雖然中國夢的內涵並沒有一個一成不變的答案,但毋庸置疑,中國夢蘊含著一項中國人共同的追求——保証人民群眾平等參與、平等發展之權利,實現人民群眾追求公平正義、自由和尊嚴之夢想,即法治的中國夢。
至2012年年底,我國制定憲法和現行有效法律243件,行政法規721件,地方性法規9000余件。從1950年我國第一部婚姻法頒布實施,到今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基本形成,我國法制建設取得了矚目的成就。然而,有法不依、違法不究、權大於法等現象的存在,極大阻礙了我國法治進程。法治中國既是中國夢的內在要求,更是中國夢實現的重要保障。
中國夢的法治追求主要包括三個層面。第一是其精神追求﹔第二是其價值追求﹔第三是其實踐追求。
精神追求:法治精神是中國夢實現的內在動力
在法治中國夢的實現過程中,國家強制力隻起到防御性保護的作用,而全社會所形成的法治精神,即人們對法律自覺的認同和推崇才是實現良好法治氛圍的內在動力。這種精神氣質源於社會公眾普遍的價值情感和意識,深刻地反映了中國夢的法治意蘊。
受到我國傳統文化中人治觀念和法律工具主義的影響,法治精神的形成成為一個復雜而艱巨的系統工程。中國的法治夢想在精神追求上體現為以下四方面的要求:
法治中國夢包含善法之治、良法之治。亞裡士多德指出:“法治是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遵守,而所遵守的法律本身又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法治中國夢要求立法機關制定的各項法律必須是能夠充分表達民意的“善法”、“良法”。全面反映社會公眾意志,以人民的共同理想及人的尊嚴和權利作為展示內容的法律,能使人們認識到法律是“自己的法律”,從而產生對法律的認同和信仰。
法治中國夢包含法律至上的觀念。樹立法律的絕對權威,營造良好的法治大環境是實現法治中國夢的第一步。隻有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嚴格規范和制約行政機關的權力,讓公平正義的法律精神貫穿於法治建設的每個環節,才能讓法治觀念得以確立,提升人民對法的尊敬與信賴。
法治中國夢包含權利意識的喚醒。法律要被人們信仰,從其規則到其本質都必須契合人們的精神需求和人文關懷,科學公正地體現權力制約和權利保障的平衡。法治中國夢應當把最大限度地實現人的權利作為一種文化,用權利文化來滋養我們的制度。當規則由外在的影響轉化為內心的體驗,逐漸形成一種法律意識和法律情感,當法治情懷、權利意識逐漸滲透到人們的血液中,成為人們穩定的生活方式,當人們真正認識到法律賦予的權利,認同法律創設的義務,法治便不再是夢想,而切實成為保障“人民共享人生出彩機會”的基石。
價值追求:法治原則是中國夢實現的堅實基礎
實現法治限制公權、保障私權的責任和使命,是法治中國夢的價值追求,它全面反映了法律的理想與目的,是實現中國夢的堅實基礎。
法治中國夢要求法律限制公共權力。公共權力的出現是個人權利實踐關系的必然結果。公共權力的運行方式因其自身局限,又容易出現利益關系上的異化。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讓公共權力成為一種“憲法權力”,保証國家的一切公共權力都源於法律,並最終受制於法律,是人類政治實踐合規律性、合目的性的必然結果,也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標志。
法治中國夢要求法律保護公民權利。西方有一句著名的法諺——對待公民自由領域和權利領域,“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可進”。法律的真諦在於保障人權。缺乏對私權的保護會導致權力本身的上位,社會等級的劃分,以及人們對於能夠攫取利益的權力的追逐。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了公民的權利,給國家權力劃定了明確的界限。讓公民的權利在法律的充分保護下避免公權力的侵擾,是法治中國夢的應有之義。
實踐追求:完善法制是中國夢實現的穩固保障
僅有理想的法治價值,而缺乏彰顯法治價值的載體,法治夢想仍是難以實現的。價值與實踐的統一,才有良好的法治。法治的實踐追求包括:法制的統一性、規范的有效性、司法的獨立性和執法的公正性等等。
法治中國夢追求立法統一。立法統一是完善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前提要求。我國的法律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法規和單行條例、經濟特區和特別行政區制定的規范性法律文件及有權機關的成文法律解釋。如此復雜的法律系統難免會發生不統一的情況,一般反映為兩種沖突形式:一是橫向沖突,指同等效力的國家制定法之間的沖突,如行政法規與地方性法規之間的沖突﹔二是縱向沖突,指下位法與上位法的事實沖突,如法律對憲法的違背。法治社會的法律應當是一個形式科學、結構嚴謹、和諧統一、完善且完備的體系。構建這一體系的關鍵在於切實保障憲法作為根本規范的最高效力,對立法沖突加以制度化地整和,及時進行法律清理工作,切實地發揮憲法在國家法律規范體系內的最高協調作用,從而實現法律在規范層面的統一。
法治中國夢追求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其包括三方面含義——一是司法權隻能由國家專門司法機關行使,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行使司法權﹔二是司法機關在司法活動中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其他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干涉﹔三是法官在審理案件時能夠獨立作出判斷,既不受訴訟當事人意見的支配,也不受政府權力和公眾輿論的控制。
法治中國夢追求執法公正。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一項核心內容,而執法公正則是依法行政的價值目標和重要體現。執法公正是指執法行為的過程和結果遵循和體現了公平與正義的原則。具體而言,執法公正包含了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兩方面的基本內容。針對社會上“執法不公”的現象,我們應當通過規范行政執法制度,提高執法人員法治觀念、專業素質和執法能力等措施,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保障公民的民主權利。
黨的十八大把“法治”作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一大要素,並將其定位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這意味著,我國法治進程即將邁上新的台階: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后,包含法治精神、法治原則和完善法制的法治之夢必將成為中國夢實現的強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