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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民談黨規和國法關系:二者並不矛盾 黨規規范黨內關系和行為
2013年06月03日16:40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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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博士生導師李民

人民網北京6月3日電 (朱書緣)今天下午,中央黨校黨建部教授、博士生導師李民做客人民網,以“中國共產黨兩部黨內法規公開發布” 為主題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談及黨規和國法關系時,李民認為,黨規和國法之間互相並不矛盾,黨規是規范中國共產黨黨內的活動,規范黨內的組織關系和黨的各級組織之間的關系。

李民表示,黨規是規范中國共產黨黨內的關系、黨內的行為的,是規范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黨員、組織部門、黨的組織和黨員干部的。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而且是一黨執政,就有黨規和國家法規之間關系的問題,黨規是整合黨內、理順黨內的關系,使黨能夠更好地擔負起它的職責。黨規是規范中國共產黨黨內的活動,是黨內的組織關系和黨的各級組織之間的關系。黨規是作為一個執政黨的黨內的規章和制度,而國法是規范整個國家的。黨規和國法之間互相並不矛盾,黨規和國法顯而易見,肯定是國家的憲法為大。

李民認為,中央出台這兩個條例非常及時,順應人類社會發展的進步潮流,回應中國社會發展的時代呼喚、人民的心願,以及針對當前存在的問題,對於現在的制度建設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加以梳理、整頓和重新整合,該制定的制定,該撤銷的撤銷,該修正的修正,這樣使人們有一個很好的期望,使得我們的制度能夠統一規范,能夠使我們的制度建設走向科學化,能夠使整個制度建設達到預期的效果,從而提高中國共產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和黨的執政能力。

同時,李民也指出,黨內法規建設還有一些改進之處。一是這個法規的制定初衷是好的,但是法規的制定規定歸規定,規定之后如何去檢查沒有到位,“不是封閉的,是有缺口的,留下很大的活口”。二是法規制定得很不錯,但是缺乏檢查,沒有相應的檢查規定。黨內法規起草的問題就是在起草法規的部門同時也要考慮自己所在部門的公共權力的制約問題。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那法規的制定就會出現退步。換一種話來說,就是習近平總書記說的,要求下面做到的,上面必須首先做到,要做到一級帶一級,不能制定法規的部門隻去要求下級,而自己不首先執行,制定法規的部門也要把自己納入法規的規范之中,隻有這樣制定出來的法規才有執行的力度,才帶有權威性、嚴肅性。第三,法規制定以前存在的問題是新制定的法規在制定時沒有考慮到與它相關的其他的法規都有什麼,有的考慮到了,有的沒有考慮到,這樣就出現了一些法規之間相互的撤整和矛盾。這樣也行,那樣也行,削弱了法規應該起到的作用。第四,法規的制定之后宣傳還不夠,要真正做到法規和制度,現在黨務要公開,要進行大力度地宣傳,不但要全體黨員,也讓全體老百姓都知道,讓廣大人民群眾了解這些,這樣才有便於廣大人民群眾擔負起公民、黨員的權利與義務,去關注我們黨的建設,關注的發展,關注各級黨的組織、人事部門和各級黨的領導班子的決策、所作所為,保証黨的純潔性、先進性,保証黨的制度和政策,保証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責編:朱書緣、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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