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俑的寫實主義並非是簡單摹仿自然,也不是演化的再現生活或反映現實,而是立足秦人的生命體驗、真實生活及人對社會人生的理想、理念與社會“政教倫常”相關聯,並滲透著群體意願,最終成為一種社會性的情感生命體驗。
在藝術創作中,藝術家往往借助外物傳達自身情感。借助自然之物的秉性,運用“比德”的手法,傳達人的精神本質、倫理品格、人生境遇。將人格自然化或將自然現象倫理化,形成了中國傳統“言——象——意”藝術形式和審美結構。藝術家“意”從“物”起,終而成“象”,它們之間相互依存,互為補充,達到主體精神與客觀自然物象渾融的理想境界。秦人則與眾不同,完全拋棄了言“物”造“象”的手法,採用最直接、最本質、最質朴地表達方式——立“人”盡意。秦人沒有借助“象”而是採用“人”自身形象來傳達情感,看似簡單但也是最難的。由於秦俑沒有了中介的“象”(自然之物),使中國傳統的藝術創作和審美方式發生了改變,由“言——象——意”轉為“言——人——意”。且“人”自身形象對“物”的代替很容易使觀者停留於直觀印象,覺得作品內涵淺薄平凡無奇。其實不然,“人”作為生命的真實載體比梅、蘭、竹、菊、山、水等那些具有一種或幾種固定精神與情感的“表意之象”擁有更深刻、更豐富、更廣泛的思想文化內涵。
秦俑所傳達出的朝氣蓬勃、不畏艱難、誓死奮戰、保家衛國的情感,穿越了歷史和時空的局限。從秦俑以“人”為主的表現手法看,秦人已經完全拋棄了青銅禮器蘊藏的原始神靈觀及神秘威嚇功能,而開拓了一個以人為本的新世界。“人”也是秦文化中最基本、最深刻、最核心的主題。每個俑人都擁有不同的面貌、年齡與性格。秦藝術家的刻畫,細致入微到面貌肌肉組合、發式結構、甲衣鱗片、褲筒鞋襪。我們可以辨出他們來自戎、羌、狄、胡、巴、蜀、冉、白馬氏、夜郎、蠻等不同的民族和地域,就連俑人的高矮都與現實中的秦人一模一樣。
秦俑雖然是再現世俗生活中的秦人,但它絕不是單純地摹仿秦人的當時生活,而是要暗示深藏在其形象背后的秦人對人生、人性、人本質、人思想、人價值、人理想﹔人與人、人與生命自由、人與現實社會及人與天地、天人的生命和諧等,諸多情感因素的體驗。同時這些因素也是構建秦俑的支架。它滲透於秦文化的各個角落、貫穿於整個秦民族之中。是秦人對“詩言志”這一中國美學“開山的綱領”最好的解讀。秦人的“志”由人抒發,最終又回歸到人自身形象——秦俑之中。借助“俑”的形象來表達,補充說明秦人內心的情感世界——這才是秦俑的真正魅力所在。
寫實主義被秦人推向了極至。頭挽發髻,身穿戰袍,足登短靴,手持弓弩是沖鋒陷陣的戰士﹔免盔束發,身穿戰袍,外披鎧甲,手持弓弩,背負銅鏃,是機智善射的弓箭手﹔頭戴軟帽,穿袍著甲,足登方口淺履,手持長戟,是短兵相接的甲士。身穿胡服,外著鎧甲,頭帶軟帽,足登短靴,一手牽馬一手提弓的騎士﹔頭帶長冠,兩臂前伸,雙手握缰,技術熟練的御手﹔頭戴長冠,穿戰袍,著長甲,手執吳鉤的下級指揮官﹔頭戴鹖冠,身著彩色魚鱗甲,雙手扶劍,氣度非凡的將軍。
秦俑的產生是時代發展的必然,不僅僅豐富了時代精神,還具有一定的創新意義。但這種創新既不逃離時代,也不脫離民族精神。恰恰相反它是對民族精神的深刻理解及與時代脈搏密切契合基礎上的創新,是對人及人生的張揚、歌頌,是中國古老文化傳統表現。我們還知道,在中國沒有任何一位思想家、政治家對於社會人生持否定態度。相反,他們都積極要求實現人生的自我價值。這種傳統在秦俑藝術與審美上就表現對人生價值和現實生活的充分肯定和贊揚。因此我們可以說秦俑是中國民族文化傳統的產物,是將中國現實人生的宗教觀發揮到極致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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