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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夢的法治意蘊
丁國強
2013年04月22日08:14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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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觀“復興之路”展覽時提出了中國夢,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上深入闡釋了中國夢。中國夢不僅意味著綜合國力提高、人民生活富足,更重要的是人民更加幸福、更加有尊嚴,是法治夢。

  中國夢與自由、公平、平等、民主等價值觀密切相關,需要用法律和法治來不斷鞏固

  馬克思說:“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中國夢是一代又一代中國人為國家獨立和強大不懈奮斗的夢想。法治是實現中國夢的必然途徑。1912年,孫中山就指出:“中華民國建設伊始,宜首重法律。”(《祝參議院開院文》)以毛澤東同志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帶領人民建立和鞏固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1954年憲法確立了國家性質和基本政治制度,為中國夢奠定了制度基礎。1978年,鄧小平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致向前看》這篇重要講話中指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1978年12月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歷史任務,確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16字方針,1982年憲法確立了法制的統一和權威,使“中國夢”走上了民主法制的軌道。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中央領導集體,提出把以人為本作為核心的科學發展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初步建成,使國家經濟文化生活各個方面都能夠按照法律有序運行。習近平指出:“中國夢歸根到底是人民的夢,必須緊緊依靠人民來實現,必須不斷為人民造福。”中國夢是一種法治理想,也是民主精神的體現。憲法是立國之基、政治之本,也是中國夢的合法性基礎。列寧說:“民主是一種國家形式,一種國家形態。”我國憲法規定“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中國夢是人民意志、人民利益、人民願望的集合體。人民是中國夢的主體,也是實現中國夢的“中國力量”。一切為了人民是中國夢的價值基點,“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中國夢的根本目標,因此,中國夢與自由、公平、平等、民主、權利等價值密切相關,它們借助法律的相對穩定性保持中國夢的價值追求的恆久性。

  國家治理依據法治方式、執政遵循法治思維、社會管理寓於法治智慧,中國道路就能充分體現法治精神

  習近平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是中華民族近代以來最偉大的夢想。這個夢想,凝聚了幾代中國人的夙願,體現了中華民族和中國人民的整體利益,是每一個中華兒女的共同期盼。”中國夢的提出標志著中國共產黨執政能力的新境界,也充分體現了中國的國家戰略目標、國家利益與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奮斗目標的高度一致性,這是動員廣大人民群眾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積極性和創造性的根本動力。習近平說:“鞋子合不合腳,自己穿了才知道。”中國夢是站在國家利益的高度,從中國國情出發提出的發展追求。1986年鄧小平提出“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法制”的論斷,將經濟建設與法治建設共同推進,這是對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治建設規律的科學把握。鄧小平還說:“調動人民積極性的最中心的環節,還是發展生產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大力發展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增強了綜合國力和核心競爭力,中國在國際經濟和政治事務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可以說,中國夢對國家發展的歷史定位和世界定位,順應了時代要求和世界潮流。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隻有深入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才能鞏固發展優勢,解決中國問題,完善中國模式。隻有國家治理依據法治方式、執政遵循法治思維、社會管理寓於法治智慧,才會形成以法治為核心的國家理性。國家秩序是一種法律秩序。中國用幾十年的時間走完了發達國家幾百年走過的發展歷程,解決發展的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必須要提升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的法治化程度,使中國道路充分體現法治精神、法治價值和法治智慧。

  中國夢的實現不僅要堅持不懈地發展生產力,更要致力於實現社會公平

  習近平指出:中國夢是民族的夢,也是每個中國人的夢。國家好,民族好,大家才會好。中國夢將國家民族的前途命運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緊密聯系在一起,表明了黨的根本任務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必然聯系,形成了國家戰略與個人發展的良性互動關系。國家是人民安身立命的根基,是權利得以切實保障的依賴。以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為主要內容的中國夢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歷史追求,體現了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也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性質。老子《道德經》有言:“以正治國”。治國的正道在於公平。中國夢的實現不僅要堅持不懈地發展生產力,更要致力於實現社會公平,讓人民群眾共享發展成果,使人民群眾對改革發展充滿信心。中國夢不是抽象的,它屬於每一個中國人。習近平說:“有夢想,有機會,有奮斗,一切美好的東西都能夠創造出來。”實現中國夢,就必須堅持包容性增長,協調復雜的利益關系,推進社會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實現機會公平、過程公平、分配公平和權利公平。在社會利益有分化的條件下,更要尊重公民的政治參與權利,使人民群眾在關心國家公共事務中感受到中國夢的正能量。要讓社會困難群體得到必要的幫助和保護。

  “治大國若烹小鮮”的要義在於尊重治國規律,遵循法律規則

  中國人自古就有修齊治平、安邦富國、大道行於天下的理想,這是家國情結的體現。中國夢既強調國家、民族與人民之間的責任關系,又強調國家富強、民族振興與公民個人自我實現的相互依賴性,也強調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建設“五位一體”。中國夢是植根於中華民族精神的不懈精神追求。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離不開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和國家文化軟實力的提升,這關系到中國人心靈家園的構建。“治大國若烹小鮮”的要義在於尊重治國規律,遵循法律規則,洞察國情,體察民意。要增強文化自信,重視吸收利用中國傳統文化,將之轉化為治國理政的思想資源,形成保持未來發展良好勢頭的政治、文化推力。要塑造大國倫理,打造開放包容、合作共贏的國家形象。

  用憲法和法律保障每個人的權利,保護每個社會階層的利益,才會增強中國夢的凝聚力

  國家是公民的聯合體。公民是從個人與國家權利義務角度對社會個人的身份認定。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對國家的發展和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有著不可剝奪的權利和不可推卸的責任。中國夢是民族理想,也是公民理想。國家的強制力體現的是公共權力,參與政治、監督權力、遵守法律是公共責任的體現,也是國家與社會良性互動的體現。孟子曰:“徒法不足以自行”。要在全社會樹立法治信仰,消除“法律工具主義”和人治思維,把法治價值判斷貫穿到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國家是公民權利的守護者,用憲法和法律保障每個人的權利,保護每個社會階層的利益,就會增強中國夢的凝聚力。有夢想,才有前進和創新的動力。實干興邦,空談誤國。實干需要制度作保証,而不能停留在口號號召上。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始終把改革創新精神貫徹到治國理政各個環節”。我們要運用創新性思維科學設計中國未來改革的目標和方案,在推進依法治國的實踐中解決改革深水區、矛盾凸顯期、社會轉型期的各種問題,使中國夢的現實基礎更加扎實。

  (作者單位:公安部)

(責編:趙晶、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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