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稅制的缺陷以及由此派生的現實稅收格局,系當下中國收入分配領域的“卡脖子”地帶——
再分配的靈魂
在於“抽肥補瘦”
近日,國務院批轉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以較大篇幅專門圍繞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問題,從六個方面做出了重要部署。並且,以此為基礎,提出了“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護、過高收入得到合理調節、隱性收入得到有效規范和非法收入予以堅決取締”等四個主要目標。這其中,如何調節過高收入,通過再分配來“抽肥補瘦”是其中重要一環節。
再分配的靈魂就在於“抽肥補瘦”。以此為標尺審視現實中的稅收、社會保障和轉移支付等幾個主要的再分配手段,可以發現,作為主要致力於“補瘦”的手段,盡管社會保障和轉移支付仍有種種不盡如人意之處,但畢竟機制在,有渠道。當下的任務,在於採取多方面的措施進一步加以完善。作為主要致力於“抽肥”的手段,現實中的稅收則既缺機制,又少渠道,基本不具備勝任如此使命的條件。因此,改革稅收制度很關鍵。
對於中國當下的現實稅收格局,可以2012年的數字為例,還原出如下一幅近似直觀的基本圖景:70%以上的稅收收入來自間接稅。剩下的25%左右份額的直接稅,其中的19.5%又系企業所得稅。隻有5.8%的稅收收入,來自於個人所得稅。
如此的稅收格局,導致我們在調節過高收入方面一再地遭遇難以跨越的種種難題:
其一,70%以上的稅收須通過價格渠道轉嫁,意味著我們的稅收歸宿在整體上是難以把握的。鎖定特定的人群實行“定點調節”,讓稅收的歸宿能夠有所把握,對於我們,目前還是一個難以企及的事情。
其二,70%以上的間接稅加上近乎20%的企業所得稅,90%以上的稅收需通過企業之手繳納,意味著我們的稅收調節在整體上是難以觸及居民個人的。政府著眼於居民收入分配所實施的調節,即便意圖明晰,目標確定,經過企業這個中間環節,其有效性究竟能有多大,目前還是一個難以提及的難題。
其三,6%左右的稅收直接來自於居民個人,意味著可用於調節居民個人收入分配的稅收空間極其狹小。它所能產生的能量,相對於它所鎖定的調節對象——居民收入——而言,屬於小馬拉大車,心有余力不足。運用稅收手段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目前還是一個難以實現的夢想。
故而,可以認為,現行稅制的缺陷以及由此派生的現實稅收格局,系當下中國收入分配領域的“卡脖子”地帶。隻有打下稅收制度改革的基礎,才會有各種再分配手段的協調配合,才可能實施有助於“抽肥補瘦”目標的相關操作。
也正因為如此,在十八大報告中,首次提出了“形成有利於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制度”這一戰略構想。將這一戰略構想付諸實施的基本路徑,就在於通過稅收改革,在保証宏觀稅負水平基本穩定的前提下,減少間接稅,增加直接稅﹔減少由企業繳納的稅,增加由居民個人繳納的稅,從而建設一個融間接稅和直接稅、企業法人納稅與居民個人納稅為一體的大致均衡的稅收體系格局。
(高培勇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