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盛鴻
2013年03月28日09:24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核心提示】《世界展望》第一次使用“南京大屠殺”一詞。上海《申報》再次鮮明使用這一名詞,“南京大屠殺”成為被社會各界廣泛應用和認定的專業術語。
目前,“南京大屠殺”一詞已成為專業術語,被中外史學界、新聞界、外交界、司法界、軍事界等社會各界廣泛認定和應用。“南京大屠殺”一詞真實、准確和集中、凝練地反映了1937年12月13日到1938年1月底,侵華日軍在佔領南京后,公然違反國際公法與准則,泯滅人類良知和踐踏文明,對放下武器的中國俘虜和手無寸鐵的中國平民百姓,包括老人、婦女和兒童,實施了四十多天慘絕人寰的屠殺和焚燒、強奸、搶掠等暴行,屠殺中國軍民三十余萬人。這是人類歷史上罕見的戰爭暴行。那麼,有記載的“南京大屠殺”一詞,最早出自哪裡呢?
最近幾年,筆者為了研究與寫作《中外新聞傳媒與南京大屠殺》系列著作,對這一問題進行了盡可能廣泛、深入的研究。

汪思夢的創造性翻譯
有學者說,美國《紐約時報》在1937年12月18日刊登的一條電訊新聞,最先使用了“南京大屠殺”這個名詞﹔撰寫這條電訊新聞的,是該報駐華記者弗蘭克·提爾蔓·德丁。當1937年12月13日日軍攻佔南京、實施駭人聽聞的血腥大屠殺時,德丁等五名西方記者親眼目睹了日軍在南京燒殺淫掠的暴行,並記錄下他們目睹的血淋淋的事實。德丁於12月17日將他寫的新聞“專電”拍發給《紐約時報》。該報在第二天,即1937年12月18日,刊登了這篇報道,題為《所有俘虜均遭屠殺》。經筆者研究,德丁在這篇電訊報道中,使用的詞“wholesale atrocities and vandalism at Nanking”,應譯為“南京大規模的暴行”,而不是有特定意義的“南京大屠殺”。在最近出版的《南京大屠殺史料集》中,此詞被譯為“南京大規模的暴行”。
還有學者稱,最早使用“南京大屠殺”一詞的,是1946年1月6日南京《中央日報》刊登的一篇社訊。但筆者查閱到,1945年11月25日,上海《申報》在第1版,以《南京大屠殺罪行將公布》為題,報道南京市成立“首都日寇罪行調查委員會”,即將公布“南京大屠殺之驚人罪行”,鮮明地使用了“南京大屠殺”一詞。當時筆者斷定,上海《申報》最早使用“南京大屠殺”一詞。
但最近,筆者一位年輕學友查閱發現,1938年4月5日,在漢口出版的時事新聞刊物《世界展望》半月刊第3期上,刊登了一篇題為《南京大屠殺目擊記》的文章,內容是由汪思夢翻譯的香港英文報《南華早報》1938年3月16日刊登的報道《南京的暴行》,報道在南京大屠殺期間,擔任“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總干事的基督教南京青年會負責人喬治·費奇於1938年3月1日在廣州所作的演講,以其親見親聞的事實,全面而簡明扼要地揭露了日軍佔領南京后燒殺淫掠的暴行。
汪思夢沒有直譯原報道的英文標題《南京的暴行》,而是根據原文的內容,創造性地使用了《南京大屠殺目擊記》這一標題。由此,筆者認為,《世界展望》是中文傳媒第一次使用“南京大屠殺”一詞。
“南京大屠殺”一詞成為專業術語
《世界展望》半月刊編者在這篇譯文前加了一段導語:“鬼畜樣的日本軍隊在南京施行了人類有史以來最無赦的大屠殺。因所有的交通工具被官眷們獨佔而來不及退出的平民,和因司令官先行的潛逃而被隔斷的軍隊,在這二十世紀的活地獄裡邊,被用種種最殘暴的手段捕殺。弟兄們,中國的子民們,請把這裡的這幅地獄素描永遠銘刻在你們的記憶裡。”
譯者汪思夢在“譯者志”中說:“在三月上旬廣東省吳主席舉行的一個茶會中,一個最近從南京回來的美國人詳細地敘述了日軍佔領南京后的種種暴行。底下便是他說出來的、血寫的淒慘的故事。”這篇譯文,也沒有直譯原報道五個小段的英文小標題,而是按照內容,進一步細劃成許多小段,各段的小標題分別是:“日本人進了城”、“尸體滿街山積”、“一千三百個人”、“明天又一千個”、“景象十分淒慘”、“大規模的劫掠”、“外籍亦不能免”、“強奸案件無數”、“十歲到七十歲”、“一張安民招貼”、“減少了九千人”、“佔領滿洲的代價”、“難民區的成績”、“米·煤及汽車”。
《世界展望》於1938年3月5日在漢口創刊,由世界展望社出版,社址設在漢口交通路,發行人為張正宇,穆時英、朱旭華任編輯人﹔該刊系半月刊,逢5日和20日出版,是一份時事新聞刊物,刊登關於世界形勢和中日戰爭的各種時政新聞和時政文章,多為譯文,也有國內人士撰寫的稿件。譯者主要有杜衡、朱戈、戴仇、方磊、苗秀、桑榆、姚蘇鳳、呂芳、陳季、張望實、星河、亦英、翁杰、許寒劍等人。每期不足40頁,但自稱是“知識之知識·綜合之綜合·雜志之雜志”。1938年4月25日,該刊遷往廣州米市街親賢裡八號,朱旭華辭去了編輯職務,所有編輯事務由穆時英一人負責。
該刊第一次使用“南京大屠殺”一詞,准確而生動,意義重大。惜乎《世界展望》發行量不大,到1938年5月1日發行第4期后即停刊,因而“南京大屠殺”一詞在社會上沒有產生很大影響。
上海《申報》在1945年11月25日第1版以《南京大屠殺罪行將公布》為題的報道,再次鮮明使用了“南京大屠殺”這一名詞,影響深遠。《申報》發行量大,傳播面廣,使這一具有特定意義的專用名詞得到廣泛傳播和應用。不久,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判決書中引用“南京大屠殺”一詞作為篇章題目,南京“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判決書中多次使用“南京大屠殺”作為判詞。
“南京大屠殺”一詞終於成為具有特定意義的、被社會各界廣泛應用和認定的專業術語。它將日本軍國主義的侵華暴行與罪惡永遠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也是日本右翼分子妄圖否定日本侵華史、否定南京大屠殺永遠無法抹殺的証據!
(作者單位:南京師范大學歷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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