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27日08:3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把縱向權力制約、橫向權力制約和非權力對權力的制約統籌起來,形成多元化的監督約束體系,遏制腐敗才有足夠的力量
隨著改革走向深入,反腐也正進入攻堅階段。一方面,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履新以來,反腐敗的力度明顯增大,社會參與力度也進一步增強。另一方面,腐敗現象在一些領域依然多發高發,腐蝕黨的公信力。依然嚴峻的反腐斗爭形勢,迫切要求加強反腐制度系統設計。
社會生活中的腐敗現象,歸根結底,是公權力運行的伴生物。歷史地看,我們往往把腐敗看作來自外界的腐蝕,權力是否會腐敗,要看掌握在什麼人的手中。對干部加強思想教育,增強他們的黨性修養,提高他們用權力為人民服務的自覺性,是完全必要的,但單靠自律是難以遏制腐敗的。
隨著改革開放的推進,我們逐步看清了腐敗與權力的必然聯系,腐敗現象既不姓社,也不姓資,資本主義社會有,社會主義社會同樣會有。從權力約束上尋求治本之策,成為今天反腐敗的社會共識。從十八大報告明確“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到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都說明我們認識達到了一個新的高點。
制度是一項系統工程。屢禁不絕的腐敗現象表明,用零打碎敲的措施進行約束,就好比堂吉訶德用長矛大戰風車,遠遠不足以把權力關進籠子裡。必須把縱向權力制約、橫向權力制約和非權力對權力的制約統籌起來,形成多元化的監督約束體系,遏制腐敗才有足夠的力量。
這些年來,反腐倡廉制度在朝著體系化的方向邁進。但是,缺乏體系性、系統性,仍然是現有反腐倡廉制度的突出特點。我們往往把文本體系誤認為體系本身,似乎形成了文件,就算完成了制度建設。結果是,關於反腐敗的文件不少,落實起來經常是雨過地皮濕,不起多大作用。
缺乏系統性的另一個表現是,從系統論的角度看,出台的各項規定,如果不能有機地連接起來,形成閉合的系統,就會導致制度建設事倍功半,甚至出現制度變形。比如說,上對下監督的巡視制度如果不和下對上的監督相結合,就會出現“誰來管欽差”的問題,結果可能導致新的腐敗。
從現實情況看,我們的權力約束過多依靠行政命令體制,依賴縱向地用上級權力對下級權力進行約束。我們強調了一系列“必須”、“一定”、“絕不”,但主體單一,主要指上級機關。這種權力約束導致的難題是:約束權力的權力由誰來約束?歷史証明,把希望寄托在縱向的權力約束上,不可能從根本上遏制腐敗。
因此,為了彌補縱向約束的不足,應該加強非權力對權力的監督,其中最重要的是擴大公民有序參與,民主是約束權力的最好途徑。“隻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隻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我們黨在陝甘寧邊區時就有了這樣的深刻認知。最近中央出台的八項規定,把對權力的規范公之於眾,成為民眾對權力運行進行監督的依循,因此受到公眾好評。公眾參與的平台大有進一步拓展的必要。
(作者為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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