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海英委員(中央匯金公司副總經理):
我認為,我國目前的養老金制度並不完善,其可持續性和運行效率正面臨著嚴峻挑戰。我國老齡人口多,增量大,重構養老金制度已迫在眉睫,我希望能盡快建立起一套符合激勵相容原則的養老金制度,保障該制度持續健康發展和高效率運行。
從多數國家的情況來看,養老金可以分為基本養老金和補充養老金兩大類。基本養老金體現政府責任,其目標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防止老年貧困﹔補充養老金則體現市場的功能,其目標是改善老年人生活,實現個體差異。
補充養老金(主要指企業年金和商業養老保險)在很多國家都佔據了個人養老金中的絕大部分。以美國為例,基本養老金資產與補充養老金資產的比例約為1:9,而在我國,這一比例為8:2,與美國相比基本呈倒挂格局。當基本養老金承擔了絕大部分養老責任后,個人和企業高度依賴政府保障,相應地也承擔了很高的繳費率,抑制了投入補充養老金的積極性,也擠壓了企業年金和商業保險的發展空間。這樣反過來又導致二者的比例長期得不到改變。
我希望能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政府為基本養老金兜底擔責,同時鼓勵市場發展補充養老金,這樣既能“保基本”,又符合“多層次”的方針。個人多繳多得,實現收入差異,可有效激發個人繳費積極性。
《管子》中有一句話:“毋代馬走,使盡其力﹔毋代鳥飛,使弊其羽翼。”這句話是說,不要代替馬去跑,讓它自盡其力﹔不要代替鳥去飛,讓它充分使用自己的羽翼。政府也一樣,不應該代替市場行使職能。在承擔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政府應提高補充養老金的地位,以國際通行的遞延納稅等方式鼓勵補充養老金在市場中發展。市場是一種激勵相容的機制,讓補充養老金走入市場,在養老問題上實現政府與市場“兩條腿走路”是一個可行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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