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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建明:文學為“中國夢”助力

何建明委員(中國作協副主席)

2013年03月07日09:4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曾幾時,徐遲的一篇《哥德巴赫猜想》,吹暖了中國知識分子再一次報效祖國的赤子情懷。而今,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如春風吹拂無數中華兒女的心腑。作為文學工作者,我們更加心潮澎湃。毫無疑問,文學應當為我們實現美麗的“中國夢”謳歌與助力。

文學作為文化繁榮和提升人民精神世界的重要一環,對實現“中國夢”的作用,與經濟、科技、民主、法治等一樣,很直接。正如習近平同志所說,學詩可以情飛揚、志高昂、人靈秀。文學能夠為我們的人民提供干工作、干事業的激情與情操。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指出文學要“堅持以人民群眾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就是要使我們的文學作品更多地表現中華民族的價值選擇,體現中華兒女建設祖國的偉大創造,以文學的力量為13億人民實現“中國夢”提供正能量。

文學因此需要增強主流意識,發揮其獨特的社會功能。主流意識並不是一種脫離群眾、冠冕堂皇的意識形態,而是一種與時俱進、與國家和人民同進步的價值觀念。實現“中國夢”是中華兒女共同的願望所在、意志所向,對於文學來說,就需要作家的創造有主流意識,反映人民為了民族復興而不懈努力、進行偉大創造的精神。對於文學寫作而言,無論是贊揚真善美,還是針砭假惡丑,都是增強主流意識,發揮文學正能量的體現。文學有其獨特社會功能,一部好的書能夠影響一代人,而一部壞的或不健康的作品,也能抵消許多正能量。因此,凡是有責任感、使命感的中國作家,都應該為實現“中國夢”而不惜我們的真情與真力。

文學因此需要不斷提高自己的藝術形式,提高審美的評判價值。無論是表現社會和國家的題材,還是反映個體情感和生活的題材,無論是小說,還是詩歌、散文,隻要能給讀者以共鳴、激勵向上,就是發揮了作品的應有能量。文學的每一種藝術形式都有著獨特的魅力與社會影響力。除了小說,詩歌和報告文學、散文、影視等也都是表現正能量的極好藝術形式。除了重視圖書這一傳統載體外,還應當關注電子數字、網絡平台的影響力,重視文學作品被改編成電視、電影、戲劇后的二次影響力。隻有全方位、綜合性地運用文學形式,才能更好地激勵人民,為實現“中國夢”發揮應有的功效。

文學因此也需要發揚新學風、新氣神。時下,相當多的作品淺薄、粗俗、水分多,這與作家自身的能力、知識和素質不夠有直接關系。文學創作不是一般性的簡單勞動,而是一種與時代同呼吸、與人民共命運的精神行為,作家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創造水平和對社會的感悟能力。習近平同志說過,國家要上進就必須大興學習之風,要有本領不夠的危機感,本領是要通過學習和實踐來獲得的。作為精神產品的創造者,作家們需要對自己的知識和經驗做大的清理和更新,不斷從人民群眾的豐富生活和時代發展的土壤中挖掘和吸取營養,認認真真寫作,而非隨心所欲地碼字。文學要出精品,出人民滿意的作品,就需要作家動真情出真力,方能“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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