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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如何化解城鎮化進程中的社會風險

溫鐵軍  蘭永海

2013年03月01日08:3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題:在城鎮化中化解社會風險

政府投資應該主要用於縣域經濟發展所依托的中心城鎮建設,高度重視城鄉合作與社會融合,高度警惕結構變動引發的各類社會風險

我國城鎮化戰略包含一系列的政策反思和戰略調整,既能為延緩生產過剩危機爆發而構建“第二資本池”,也能在鞏固農村“勞動力蓄水池”的同時,分散和弱化城市內生風險,實事求是地呼應了城鄉二元結構這一國情矛盾。

有些發展中國家的城市化率比我國高,但多為農村貧困人口轉移到城市形成貧民窟,社會危機烈度倍增,且容易誘發連鎖反應。以此為鑒,反思當前中國城鎮化進程,應該高度重視城鎮化過程中深刻而重大的社會結構變化。

一方面,城市“新工人群體”崛起對城市治理、穩定與可持續發展構成前所未有的壓力。2011年,我國城市農民工2.53億,佔農村非農就業總量的50.7%,加上0.4億隨遷家屬約為2.9億。如此龐大的農民工群體要變成市民,導致企業用工成本與勞資矛盾進一步凸顯,也使打工者的城市生活成本陡然顯化,打破了原有“城市低水平工資+農村土地無風險資產=小農基本生計”的社會平衡。

另一方面,隨著城市化發展,我國已擁有世界最大規模的超過3億的“中產階級群體”,約佔總人口的23%,並將在2015年后達到5億以上。這一群體對參與政府治理和維護自身利益有著強烈訴求,進而會對經濟社會乃至政治結構帶來影響。

面對兩大社會群體的崛起,用“城鎮化”替代“城市化”戰略,既有利於把“新工人群體”集中在大城市的潛在利益沖突,分散到成千上萬的縣及以下城鎮中,也有利於吸納“中產階級群體”崛起帶來的投資需求,從而緩解社會結構快速演變中的結構性矛盾。這正是進入資源嚴重稀缺而資本相對過剩階段后,探尋適合自身發展路徑的理性選擇。

因此,城鎮化戰略中,政府投資應該主要用於縣域經濟發展所依托的中心城鎮建設,同時高度重視城鄉合作與社會融合,高度警惕結構變動引發的各類社會風險。

應當看到,在我國3000多個縣級單位和3萬多個建制鎮中,大部分基礎設施長期投資和配套不足,特別是在傳統農村地區。所以,縣域經濟與城鎮化戰略相結合,就是要繼續運用“看得見的手”引導國家基本建設投資,更多投向約1萬個縣域中心城鎮的建設,同時依靠優惠政策,吸引中小企業流向“進入門檻”較低的縣內城鎮,拉動非農就業與城鄉一體化。

具體建議包括:一是通過增發國債和調整“三農”投資重點,集中投資縣級城關鎮及中心鎮的基礎建設和公共事業,緩解因城市地產擴張而導致的銀行風險。二是從生態文明視角參考發展中國家城市化教訓,防止土地資源過度開發,防止地產資本炒作推高城鎮門檻。三是吸取改革初期發展經驗,創新城鎮化與中小企業相結合的發展機制,為農民返鄉創業和中小企業降低進入門檻和經營成本。四是發展綜合性鄉村合作社,充分活躍以農民為主體的鄉村經濟。五是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推動生態化環保型低碳城鎮建設,大力促進多功能現代農業與生態多樣性的有機結合。

(作者來自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研究團隊)

(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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