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國家啟動“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教育計劃”,旨在提升法律人才的培養質量,提高法律人才的實踐能力,擬計劃通過十年左右的努力,形成學科設置合理、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學教育理念以及開放多樣、符合中國國情的法律人才培養體制,培養造就一批高素質的法律人才。說到底,卓越法律人才教育是以培養精英人才為目標的,而實踐教育貫穿於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的全過程,是培養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環節。
以突出“實踐”與“特色”為核心完善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方案的頂層設計。培養目標是指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約束條件,對教育活動的預期效果,即學生的預期發展狀態所作的“規定”。高等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一般均簡單表述為:“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從事政法實際工作的法律專門人才”。對照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傳統法律人才培養方案顯得過於籠統而不富有實效,應該以注重“實踐”和“特色”為核心詞來調整培養方案,徹底改變一般法律院校普遍存在的學術性與實踐性脫節、特色不鮮明的局面。其一關於“實踐”在培養方案修改中的體現是加大實踐培養學分,增加實踐課課時,調整實踐學分完成的時間,構建教學、科研、學生活動三位一體實踐育人模式。其二關於“特色”在培養方案中的體現則要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出富有特色的法律人才培養方案。以吉林財經大學為例,在該大學法學學科確立了貫徹“法學與經濟學連通,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原則,致力於將法學學科建設成為“財經特色鮮明,研究方向清晰,理論視野開闊,成果實效突出”的建設思路,充分注重並發揮財經類學科的優勢,打造財經類法律專業的卓越人才。在整體思路的指引下從教學、科研、學生活動等方面做出相應調整以確保培養目標的實現。在培養方案的修改中一方面體現為變革課程設置體系並突出財經特色,以教育部總體培養目標為准,在完成16門法學核心主干課教學外,增加財經類通選、限選課的比例,突出法律與經濟的結合﹔另一方面體現為實踐性法律人才培養能力和保障體系的構建。
以教學環節實踐育人為基礎,擴充卓越法律人才的實踐知識儲量。教學始終是高校人才培養的中心環節,實踐育人工作也應該把教學環節作為突破口。“法學本質上是實踐之學,實踐教學對於提高學生的知識理解能力和實際應用能力至關重要,是將所學專業知識轉化為實踐能力的必經之路,是將學生培養成復合型人才的關鍵環節。”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目標要求高校要充分重視學生實踐教學環節,提高學生實踐能力。以吉林財經大學為例,結合該大學實踐教學經驗及現狀,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兩方面提升教學環節的實踐育人。其一,進一步改革教學模式,強調教學方法的多樣性。從傳統的單向“灌輸式”教學模式向“體驗式”教學模式轉變,調動學生課堂參與的積極性,廣泛引用案例教學、診所式教學、模擬審判、庭審觀摩等教學方法,進一步增強課堂實踐育人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其二,搭建全方位、多格局教學實踐基地並有效利用。結合教育部提高教學質量意見和學校推進實踐教學文件的要求,加強高校和實務部門的合作,推進協同創新,共同建設實踐基地。實踐育人基地是開展實踐育人工作的重要載體,高校應該努力建設與教學科研緊密結合的實踐教學基地,把推進實踐教學項目作為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環節,重點從推進實習基地建設和提高基地使用效率兩個方面著手。
以科研環節實踐育人為支撐,提升卓越法律人才的創新性。“卓越法律人才的一個基本素養,就是要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在科研環節加入實踐育人,一定會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提供現實前沿的理論支撐,同時能夠有效提升卓越法律人才的創新性。在科研環節的實踐主要指創新性實踐,創新性實踐的主要目的是增強學生的創新意識,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使得學生在實踐中發現新問題,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探索新知識和新方法,創造性地解決現實前沿問題。如何才能做到這點?搭建科研實踐平台促進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的提升也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以吉林財經大學為例,近年來該校在扎實抓好教學環節實踐育人的基礎上,不斷延伸實踐育人的領域,突出強調科研工作與實踐育人環節的聯動機制,學科科研工作注重前沿性、現實性及學生參與性。主要從以下三方面促進科研環節實踐育人:一是通過搭建師生科研團隊、成立實証調查興趣小組等載體有效整合師生力量推動科研實踐的師生參與性﹔二是通過開展精品校園學術活動,積極營造創新文化氛圍﹔三是鼓勵和帶動學生參與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申報。
以學生活動環節實踐育人為延伸,提高卓越法律人才的動手能力。教育部等六部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實踐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見》(教思政﹝2012﹞12號)明確指出:“堅持理論學習、創新思維與社會實踐相統一,堅持向實踐學習、向人民學習,是大學生成長成才的必由之路。社會調查、生產勞動、志願服務、公益活動、科技發明和勤工助學等社會實踐活動是實踐育人的有效載體。”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目標明確要培養一批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法律人才。筆者認為扎實有效開展與法學專業密切相關的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必然能夠成為高校實踐育人和卓越法律人才能力提升的有效載體。一方面能夠達到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和勇於探索的創新精神,另一方面也能切實強化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和運用法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從而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以吉林財經大學為例,近年來該大學堅持學生活動專業化為方向,實現學生課外活動與法學專業有效結合,一是在校內廣泛開展模擬法庭、每周一案、案例辨析會、法律知識競賽等活動﹔二是在校外廣泛開展普法宣傳、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活動。重點突出學生在參與課外活動中對法學專業知識的應用環節,達到知行統一,切實提高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踐動手能力。現已初步形成了“學生專業學習的積極性不斷高漲,專業思想進一步穩定,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理解的更深,社會責任感進一步提升,實際動手能力大幅提高。”的良好局面。實踐証明依托法學專業知識開展學生活動是實踐育人的一個重要環節,對提高卓越法律人才的實際動手能力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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