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指出,“要堅定決心,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不斷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貫徹總書記講話精神,必須振奮精神、積極作為、攻堅克難,以反腐倡廉建設新成效彰顯反腐決心,回應人民關切。
著力加大查辦案件力度,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是我們黨有力量的表現。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從嚴治黨方針,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嚴厲懲處腐敗分子。既要堅決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貪污賄賂、腐化墮落案件,又要堅決查處損害群眾合法經濟權益、政治權益和人身權利的案件,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要堅持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
著力開展反腐倡廉教育,促使黨員干部樹立廉潔價值理念。針對一些黨員干部信仰迷失、精神迷茫導致貪污腐化等問題,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廣泛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法制教育、誠信教育以及從政道德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深入開展廉政文化創新活動,使黨員干部保持清正之心、倡導清正之行、恪守清正之規,成為社會主義道德的示范者、誠信風尚的引領者、公平正義的維護者。
著力加強制約和監督,保証干部正確行使權力。腐敗的實質是以權謀私,反腐敗的核心在於管住權力。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由於政府職能轉變不夠到位、市場機制不夠完善、社會功能不夠健全等因素,行政權力違規干預微觀經濟活動的行為時有發生。促進干部清正、實現政府清廉,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要從促進職能轉變、健全市場機制入手,進一步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約束、制衡和監督,努力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實踐証明,監督必須突出重點,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以及權力集中部門和資金資源密集領域的監督,確保權力沿著規范化、公開化、法制化軌道有序運行、正確行使。
著力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增強制度執行效果。科學有效推進反腐敗工作,必須堅持法治思維,強化制度保障。要做好對現有法規制度的梳理細化修訂完善工作,結合制定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項制度,不斷完善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在制度建設上,既要立規矩,更要守規矩。要針對制度落實中的低效執行、選擇執行、對抗執行、過度執行等問題,從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抓起,嚴肅查處不遵守甚至破壞法律制度的行為,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
著力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從源頭上有效防治腐敗。圍繞推進經濟體制改革,進一步削減、調整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建立和完善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圍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擴大干部工作民主,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圍繞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和保障,規范司法自由裁量權,促進公正高效廉潔執法。注重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沖突,最大限度地減少體制障礙和制度漏洞,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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