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是我們黨始終高揚的光輝旗幟。黨的十八大報告把“人民民主不斷擴大”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目標之一,既體現了我們黨對小康社會認識的不斷深化和拓展,也旗幟鮮明地表達了我們黨堅定不移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信心與決心。
制度建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依靠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實現了人民當家作主。把制度建設擺在突出位置,把堅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具體制度的改革有機結合起來,把國家層面民主制度同基層民主制度有機結合起來,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就能充分發揮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優越性,從根本上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不斷激發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旺盛活力。
任何事物都是內容與形式的統一,民主亦如此。列寧曾指出,“徹底發展民主,找出徹底發展的種種形式,用實踐來檢驗這些形式”。當前,發展協商民主和加強民主監督,是我們豐富和完善民主形式的重點。這是由現階段我國基本國情和歷史任務決定的。發展協商民主有利於協調各方利益,化解各種矛盾,實現社會和諧。加強民主監督則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防范和遏制腐敗的有力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需要不斷豐富民主形式,深入推進選舉民主、協商民主、自治民主、監督民主等多種形式的協調配合、優勢互補,並形成合力,以保証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讓人民群眾通過各種合法渠道表達民主訴求,行使民主權力。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不斷擴大人民民主,關鍵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和內在目標,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制度動力和根本保障。歷史發展表明,我們可以而且一定能夠“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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