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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工作作風要踏石留印 抓鐵有痕
閆德民
2013年01月30日08:16   來源: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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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執政伊始,就順應人民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期待,作出了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採取了一系列重要舉措。習近平同志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中,就“抓好八項規定落實,下大氣力改進作風”問題進一步提出了明確要求。這些都是中央向全黨發出的廉潔政治的動員令,關鍵在於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用實實在在的成效和變化取信於民。

一是牢記根本宗旨,躬身做人民公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各級領導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是否牢記主仆關系、踐行根本宗旨,是否心系群眾、服務人民,是否恪守為民之責、履行為民之職,始終是衡量一個領導干部作風是否端正的試金石。現在有些黨員領導干部眼裡隻有上級和官帽、唯獨沒有群眾,他們不願與人民群眾接觸、不願置身於普通老百姓之中,心不在黨和人民的事業之上、而在聲色犬馬之中,耍特權、搞特殊化,官氣十足、專橫跋扈,動輒前呼后擁、實施交通管制、封路清場,引起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這些人之所以如此做派,根本就在於他們不是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是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把黨的根本宗旨忘到了九霄雲外。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八項規定”,切實改進工作作風,首先必須落實到理念上,牢記黨的根本宗旨,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時刻站在人民群眾的立場上立身、處世、從政,甘當人民群眾的公仆,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二是正確對待做人與做官問題,在實踐中加強黨性鍛煉和官德修養。古人雲:“士有百行,以德為首”。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德乃官之本,為官先修德。一個黨員領導干部作風不正、墮入腐敗的泥坑,往往是其不立德、不修德、不踐德的結果。一個人的作風是其思想境界和道德修養的外在表現,加強道德修養是良好作風養成的重要基礎。習近平同志強調:“抓改進工作作風,各項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堅持和發揚艱苦奮斗精神。”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八項規定”,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必須落實到德行上,注重修身養德,既要加強官德修養,更要加強黨性修養。黨性強則官德正,黨性弱則官德降,有什麼樣的黨性就有什麼樣的官德,就有什麼樣的工作作風。要把學習與改造統一起來,把立言與立行統一起來,把做人與做官統一起來,不斷修煉完善自己,努力把自己鍛造成道德品質高尚、工作作風優良的黨員領導干部。

三是要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權力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用來為人民服務,也可能成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要做到用權為民,就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習近平同志指出:“馬克思主義權力觀概括起來是兩句話: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我們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隻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決不能把它變成牟取個人或少數人私利的工具。目前少數領導干部的一些不良作風現象之所以會發生,究其原因是不正確的權力觀在作怪。那種“誰有權力誰做主”、“權在我手我享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等,就是不正確權力觀的典型反映。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八項規定”,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必須落實到用權上。各級領導干部要經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權力是從哪裡來的、應該為誰所用等問題,做到慎用權、善用權、用好權,確保權力行使不偏向、不越軌、不出格,始終做到公正用權。

四是要自覺增強自律意識,真正經受住各種誘惑和考驗。作為一名黨的領導干部,不僅要嚴明政治紀律,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夠把握住自己,而且還要在日常小事和生活細節上守住底線,防微杜漸,嚴於律己,抗拒誘惑。隻有這樣,才能做到“大道”不偏離、“小節”不喪失。目前少數領導干部的腦海裡,存在著一種重“大道”輕“小節”的思想傾向。在他們看來,隻要守住“大道”不出軌、在政治立場和政治方向上不出問題就行了,至於“小節”也就沒有必要那麼計較了。少數領導干部更是錯把“不拘小節”當“隨和”,多豪華的賓館都敢住,多奢華的宴請都敢去,多昂貴的酒水都敢喝,有的甚至還這樣自我安慰:自己一不貪污、二不挪用,無非是吃點、喝點、享受點,純屬小節問題,出不了大事、犯不了大錯,不必為此多慮。殊不知,“道自微而生,禍自微而成”﹔“不慮於微,始成大患﹔不防於小,終虧大德”。大量事例表明,“小節”守不住,“大道”必失守。極少數領導干部之所以鋃鐺入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能自律,經不起各種誘惑和考驗。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八項規定”,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必須落實到自律上,慎獨、慎初、慎微,做到自身正、自身淨、自身硬。

五是要加強制度建設,建立長效保障機制。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隻有切實加強制度建設,建立相關長效機制,才能提供可靠保障。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八項規定”,切實改進工作作風,還必須落實到制度機制上。抓“八項規定”的落實,貴在領導帶頭、難在長期堅持、重在形成機制。從目前情況看,應著力抓好兩個方面。第一,把“八項規定”從基本要求上升為嚴密制度。應當說,“八項規定”不是領導干部從政行為的最高標准,而只是共產黨人應該做到的基本要求。從歷史經驗看,一些好的要求往往在實踐中被束之高閣,原因就在於缺失制度保障。當要求還未上升為制度時,期冀人人遵守、長期遵守是不現實的。要在總結經驗、探索規律的基礎上,把“八項規定”的有關內容適時寫入黨紀黨法,並制定實施細則,明確違紀責任和處理辦法。第二,建立抓落實的保障機制。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要保障相關制度的貫徹執行,必須建立領導帶頭執行機制,督促他們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努力形成正面的示范效應﹔建立有效監督機制,把監督“八項規定”貫徹落實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制定監督檢查辦法,強化日常監督,保証各項制度規定執行到位﹔建立問責機制,堅持做到違紀必問責、問責問到底,對在相關制度的執行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的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⑥3

(作者:省社科院黨建與政治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責編:朱書緣、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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