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兩會正開得如火如荼,公眾熱切期待的官員財產公開制也成了代表委員和官員們的熱議焦點。令人欣慰的是,除了個別官員仍冒天下之大不韙以“侵犯隱私”反對公開外,財產公開已成共識。一個好現象是,輿論討論的議題已經從“要不要公開”變成“什麼時候公開”。一些記者的問題更是犀利,已經不是問“你支不支持財產公開”,而是直接問官員“你有幾套房,你的存款有多少”。
面對記者的追問,已經沒有官員愚蠢到反問記者“你們老百姓為什麼不公開財產”了,不過有的也把責任推到了“上面”。從廣州市長到深圳市長,不少官員都表示:自己願意公開家庭財產,但要等上面的通知,上面通知一下,自己立刻帶頭公開。
這樣的表態,比那些對財產公開諱莫如深、沉默是金的官員,已經開明和陽光多了,起碼表明了支持財產公開的態度。不過這種姿態的背后,其實是在回避問題,一句話就把皮球踢給了上級部門,潛台詞是:上級部門沒有通知,我不能也不會公開財產。
整天宣稱“執政為民”,整天把“為了人民利益”放在嘴上,可不能一到關鍵問題上,就不把“民眾”放在眼裡,而是唯上級馬首是瞻。官員公開財產根本不必等什麼通知,真想公開立刻就公開了,真覺得自己的財產見得了陽光,就立刻公開,自証清白。沒有通知就公開財產,沒有一個人會說你是違法、違規、違紀公開的。
如果說到“通知”,沒有什麼比民眾的“通知”更有效力了。在官員財產公開問題上,輿論和公眾一直在呼吁,喊了20多年,為什麼不把民眾的這個“通知”當回事兒呢?
如果說到“通知”,其實上級也早就有通知了,要求官員清正廉潔,要官員“執政為民”——拿什麼來証明“清正廉潔”呢?見得了陽光的財產是最好的証明。拿什麼來體現“執政為民”呢?當民眾有了讓官員公示財產的呼聲,順應民意公開財產,那才是“執政為民”。新領導層以新華社人物專訪的方式公開了家庭信息,為透明作出了示范,這是另一種形式的通知,領導干部們應該讀得懂這種示范的內涵。
什麼事都等“通知”是一種很不好的習慣,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官員公開財產是違法”的,公示財產后沒有人會追究你的法律責任,為什麼非要等通知呢?好像這樣做有多大的法律風險和政治風險。其實,財產公開於情於理於法都是應當的和必須的。
這種“等通知”,實際上是在甩責任,把皮球踢給了上面,也是在觀望和比較,別人沒有公開財產,我就不公開﹔等有了通知讓大家一起公開,我才公開。大家都等待,都觀望,喊一二三“一起脫”。這種比消極的結果就是,大家都不公開。
這種“等通知”心態,也是一種官場陋習,害怕做先行者和“出頭鳥”,擔心自己公開了財產之后會對同僚形成倒逼壓力,被同僚所排斥,成為官場眾矢之的,於是大家一起等,要慢一起慢,要挨罵一起挨罵,集體做“駝鳥”,結果就是改革的停滯和制度的裹足不前。財產公開制改革的推進,需要決策者和實踐者、上上下下共同的合力,需要負責任的行動者的支撐,上面在等待下面的行動,下面在等待上面的通知,結果就是原地踏步。
改革開弓沒有回頭箭,財產公開制已是大勢所趨。上下不要互踢皮球,一方面上面的通知要有一個時間表,一方面下面要有行動,人民的“通知”響徹著中國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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