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已經成為我國農村商業和貿易中心,是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一支重要力量。城鎮的發展促進了鄉鎮企業的發展和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大大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城鎮化的核心問題是經濟發展,以經濟發展帶動社會的全面發展。城鎮化建設是一個漸進的過程,要堅持科學發展,尊重發展規律,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適度發展、逐步到位”的原則,推進城鎮化建設。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是城鎮化的基本前提。 我國幅員廣闊,城鎮化發展模式切忌一刀切。平原平壩地區土地肥沃,是基本農田集中區,人多地少,不宜把歷史上形成的村鎮都建成小城鎮,而應借統籌城鄉規劃空間布局之機,調整過去不合理的空間發展格局,走集中城市化道路。應該對那些需要發展小城鎮的地區進行規劃建設的分類指導,區別大城市周邊、縣城鎮和中心鎮,區別經濟發達地區與不發達地區,區別工業、農業、旅游業等不同產業支撐的小城鎮發展模式和規劃,建設資源節約型城鎮。目前,我國城鎮化建設的重點應該是區位條件好、基礎條件較好、發展潛力大、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的小城鎮,使之功能盡快完善,成為農村地域性經濟、文化中心。根據不同的地域范圍,發展小城鎮的重點各不相同。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重點是完善中心小城鎮的功能,提高建設和發展水平,對發展比較好、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的、輻射能力較強的小城鎮,可以發展成為中心城市﹔在中西部地區,應結合西部大開發戰略,重點建設縣(市)人民政府駐地鎮,即部分區位條件較好、發展潛力大的小城鎮。同時,小城鎮建設規劃還需突出重點,注重特色,反對遍地開花、平均用力,平衡推進的做法。
打造城鎮群是城鎮化建設的核心引擎。隨著戶籍制度的根本變革和市場化的推進,許多中等城市將迅速成長為大城市。到2020年,我國100萬人以上的城市將超過100座,50萬人以上的城市將超過200座,絕大多數地區級城市將躋身於大城市行列。各省都將形成多個經濟中心,各省的經濟中心有可能與行政中心出現偏離,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各省區會逐步改變省內單一經濟中心的格局,發展起一批新的經濟增長極,城鎮化將作為現代化建設的重大發展戰略。在此趨勢下,新的城鎮群將不斷涌現,中國城鎮化發展進入黃金時期。在新一輪區域發展增長點選擇上,應重點培育長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3個具有全國意義的成熟城鎮群﹔加強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的經濟帶和增長極選擇,著力發展已初露端倪的山東半島、遼中南、中原、長江中游、成渝和關中等城鎮群,成為東中西區域互動、優勢互補的新增長極﹔積極扶持推動丹東、二連浩特、滿洲裡、東興等邊境口岸國際城鎮群發展。
加速發展縣域經濟是城鎮化建設的重點。堅持城鎮化建設與調整產業結構相結合。城鎮化建設要依據區位條件,合理選擇主導產業,合理規劃產業結構和產業布局,加強基礎設施和經濟服務的建設,積極發揮城鎮化對人口、資金、技術、信息的積聚功能,帶動當地產業結構向二、三產業轉移,鼓勵農民從傳統的農業種植中分離出來,引導農村勞動力向城鎮二、三產業轉移。堅持城鎮化建設和發展特色產業相結合。小城鎮在發展過程中,要根據自身的區位條件,發揮比較優勢,明確發展方向,確定特色產業,形成拳頭產品。堅持城鎮化建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相結合。農業產業化是當前農業發展的新趨勢。在小城鎮中要積極培育農副產品加工企業、市場、中介組織等多種類型的產業化龍頭,完善產前、產中、產后全程配套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小城鎮人流、物流、信息流的中樞作用,把小城鎮建設成為農副產品加工和銷售中心。
加強村鎮體系規劃是城鎮化建設的指導方向。要在重視城市規劃、鎮規劃和村庄集鎮規劃的同時,更重視城鎮布局的城鎮體系規劃。對於村鎮建設要分類指導,城鎮密集地區的村鎮規劃建設要融入城市—鎮—村鎮發展體系。要探索小城鎮發展和建設的規律,不能用大城市的理念建設小城鎮。小城鎮社會經濟協調發展,應該從經濟、人文、自然和環境幾方面統籌考慮。適應創造富裕農民進廠辦企業的條件,反哺農村、農業的機會。一般性地區要著力改善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加強村鎮規劃,重點抓好農村環境和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同時改善農民住房條件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綜合配套改革是城鎮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快城鎮化建設,推進農村城鎮化進程是一個復雜、系統的社會工程。必須深化體制改革,進行體制創新。消除不利於小城鎮發展的體制和政策障礙,確保城鎮化建設健康發展的重要內容。要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妥善解決城鎮化建設用地的問題﹔要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還要創新城鎮化建設資金籌集的渠道和機制,擺脫對財政的依賴思想,盤活城市公共資產,走資本運營的路子,培育資本市場,最廣泛地吸引社會投資,理順財政關系,完善小城鎮財政管理體制,從制度上保証小城鎮建設穩定的資金來源。
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是城鎮化發展的最終目的。城市化除了在經濟因素方面要對舊城及城市的經濟發展起促進作用,而且還必須在社會因素(歷史文化傳統的延續發揚、社區人文結構的維持與完善)與生態因素(人們生存環境質量的提高)等方面起積極作用。當前,城鎮化建設必須要把資源友好型城市轉型和棚戶區改造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堅持以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為中心,正確處理好人口增長、經濟社會發展、資源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城鎮化的各項建設行為強度必須在一定的社會環境承載力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以有利於小城鎮的經濟、社會、生態的可持續性發展,隻有這樣,城鎮化建設才能取得真正意義上的成功,才能使城鎮化發展獲得可持續發展的機會。
(作者系國家重點項目《科學發展觀叢書》首席主持人,東中西部區域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執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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