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黨史上,李大釗可能是最早講“中華民族復興”概念的人之一。他當年用的原話是“中華民族之復活”。“復活”與“復興”,用詞不同,但意思並無太大差別。1990年4月,鄧小平在《振興中華民族》的談話中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我們集中力量搞四個現代化,著眼於振興中華民族。”“我們要利用機遇,把中國發展起來。”“下個世紀中國是很有希望的。”我們現在使用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概念,是黨的十五大以后,人類歷史進入千年之交、世紀之交的過程中提出來的。從黨的十五大到十八大,我們黨帶領全國人民始終緊緊抓住這一偉大歷史任務,並使之逐漸成為當代中國的最強音。
當黨的十七大把“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確認為“公民意識”,十八大把“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確認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重要內容之后,人們不能不深切地體認到,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也就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所包含的全新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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