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南方需要供暖是一個基本的事實,那麼南方供暖的爭議就不應當在南方要不要供暖的問題上,而應當在南方應採用一種什麼樣的供暖模式上。政府在這問題上不能一刀切,更不能越俎代庖,而要順應民意體現共識
隨著去年10月底冷空氣大范圍席卷中國,南方大部分地區氣溫急劇下降,由於持續受到冷空氣影響,12月20日上海郊區局部地區的極端最低溫達到零下3.4℃,而2009年1月上海曾出現零下8℃等氣溫,並在0℃間浮動持續一周左右。媒體披露2013年1月上海的天氣或將成為30年同期最冷。在這樣寒冷的天氣裡,南方大多數條件許可的家庭都用上了電熱油汀、空調等供暖設備。目前,合肥、南京、杭州、揚州、南通等長江沿線城市都已實現部分小區的集中供暖。而在2012年全國“兩會”上,有政協委員就建議南方地區冬天實行集中供暖。顯然,隨著氣候條件的變遷,南方大多數城市居民冬天需要供暖已經普遍化,由此產生了南方供暖的問題。
北方供暖模式應與時俱進
我國長期實施的是北方供暖模式。應當說,建國初建立的以秦嶺、淮河為界,劃定北方集中供暖區模式,與當時經濟不發展所形成的“能源奇缺”有關。但從一項普惠民眾的民生決策看,也有計劃經濟之下民眾參與不夠的問題。當時劃定北方供暖模式的理由是累年日平均氣溫穩定低於或等於5℃的日數大於或等於90天被界定為集中供暖的地區,主要包括華北、東北、西北等地區。但南方民眾需要供暖的問題卻被忽略了。而改革開放30多年后的今天,當“能源奇缺”的問題不再是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時,這種忽略南方民眾供暖需求的政策的不合理性就變得十分突出。
同時,北方供暖模式是歷史上形成的。無論這種政策形成時有多大的合理性,但它同樣面臨一個與時俱進、因時而變的問題。一項歷史上曾經正確的政策,未必永遠正確。“都是南方,湖南和海南能比嗎?”這句話引起了很多南方人的共鳴。這就要求我們的重大民生政策要有一個順時而為的調整程序和機制。事實上,實施了50多年的北方供暖模式本身也不是無可挑剔的。當南方居民嚴冬季節在家中穿上棉衣棉靴仍感到不敵寒冷之時,嚴寒刺骨的北方城市居民在家中卻往往隻需穿一件襯衣。從理論上說,隻要從北方供暖的熱能投入中省下五度,就能夠滿足南方居民的供暖。這就需要供暖政策的科學化和合理化,要求北方供暖模式與時俱進。
南方需要供暖是一個基本事實
對於南方居民來說,不管南方供暖爭議的結果如何,冬日需要採暖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是為什麼每年入冬季節,南方商場和超市裡取暖器銷售火爆的原因。而這一現象在北方城市中是看不到的。為什麼北方居民冬天可以集中供暖,而南方居民就不能享受?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為什麼權利的差別如此之大?這些思考屬於公眾參與社會和國家事務管理的范疇,反映了南方公眾權利意識的增強,同時也是南方居民的供暖事實得不到保障的一種反映。事實上,在南方供暖的爭議產生之前,國內有條件的地區已經率先啟動供暖工程。如武漢市在2005年就啟動了“冬暖夏涼”工程,並將其納入“十二五”規劃,其目標是到“十二五”末,集中供熱制冷覆蓋區域達500平方公裡,服務人口160萬。如果說南方需要供暖是一個基本的事實,那麼南方供暖的爭議就不應當在南方要不要供暖的問題上,而應當在南方應採用一種什麼樣的供暖模式上。政府在這問題上不能一刀切,更不能越俎代庖,而要順應民意體現共識。事實上,傳統的北方供暖模式並非完美無缺。比如,以秦嶺為中國廣闊疆域的南北分界線作為南北供暖的依據一刀切就不現實。如秦嶺是一個南北平均寬達200多公裡,長800多公裡的一個龐大的山系,這條線劃在哪裡?又如淮河,尤其是淮河下游,已難尋滔滔主流,所見的只是南北數十公裡的水網。此外,“北嶺淮水”隻涉及東部,秦嶺以西還有遼闊的國土,西部地區的南北怎樣劃分?近年來,隨著某些因素的變化,全球氣候有變暖的趨勢,有些地理學家提出了南北分界線在擺動,還有些氣候專家預測,由於氣候變暖,我國的南北分界線也將有現在的秦嶺-淮河一線推進到黃河以北等等,所有這些都對傳統北方供暖模式形成了挑戰。當然,更大的挑戰是政治和法律上的,為什麼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普遍需要採供暖的南方居民沒有採暖權?供暖是福利還是權利?毫無疑問,這些問題的提出本身就是一種社會進步。
南方如何供暖,應體現民眾參與的共識
南方居民供暖這樣一項重大民生政策的制定應當有民眾的廣泛參與。從社會主義民主的要求看,南方居民要不要供暖,用什麼樣的形式、在多大范圍內供暖等等,關系到南方民眾最切身的利益。這樣一種關系到南方民眾切身利益的政策,應當聽取公眾的意見,並在民眾的意見上形成共識。這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基本要求,也符合十八大提出的“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要求。從法理上說,南方北方的居民都有採暖權。但中國地域如此廣闊,氣候條件的差別也極大,故各地採取什麼樣的供暖模式,不宜統一,而應根據各地的地理氣候條件,由各地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力,結合各地的實際採用最科學的供暖模式。而最終採取什麼樣的模式,應當體現公眾廣泛參與的共識。從這個意義上看,南方供暖的爭議,正是這種公眾廣泛參與的表現。有關部門應創造條件大力倡導這種討論,方便人民群眾參與討論,發表意見。特別是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有義務將公眾的意見反映到“兩會”上,推動相關政策的改變和完善。不管最后南方供暖是否實施或用什麼樣的方式實施,公眾的廣泛參與無疑是推進我國供暖模式科學化、人性化的一種強大力量。 (作者為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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