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規定:“黨組必須服從批准它成立的黨組織領導。”直接向批准它成立的黨委報告工作,執行黨委的決議。這是因為,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的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黨的各級組織都必須堅決執行。民主集中制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黨組是黨的委員會批准成立的一個黨的組織,其成員也是由批准它成立的黨組織決定。那麼,根據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黨組必須服從批准它成立的黨組織領導。
(選自《新黨章學習問答200題》,中共黨史出版社,2012年1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