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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為什麼規定“年齡和健康狀況不適宜於繼續擔任工作的干部,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退、離休”?
2013年01月07日10:15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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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章規定:“年齡和健康狀況不適宜於繼續擔任工作的干部,應當按照國家的規定退、離休。”實行干部退、離休制度,是黨和國家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真執行干部退、離休制度,對於干部隊伍有序新老交替、黨的事業薪火相傳發揮了重要作用,對於保障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正常進行和健康發展,促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這一規定符合人類生存發展的自然規律。人都有成長和衰老的過程,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在年齡和健康狀況難以適應繁重工作要求時,從工作崗位上退下來,這是自然的。同時,如果許多年齡和健康狀況不適宜於繼續擔任領導職務的干部退不下來,大批優秀的中青年干部就不能及時地得到提拔,就會阻礙新老干部的正常交替,造成干部隊伍嚴重老化和青黃不接的狀況。因此,實行干部的退、離休制度,不僅是保証干部隊伍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相適應的重要措施,也是保証黨的干部隊伍不斷增添新生力量,保持旺盛的生機,使黨的事業后繼有人、興旺發達的百年大計。

(選自《新黨章學習問答200題》,中共黨史出版社,2012年11月版)

(責編:張湘憶、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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