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規定:“黨員干部要善於同黨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們,虛心學習他們的長處。”同黨外干部合作共事,是我們黨長期堅持的一貫政策,也是新形勢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迫切要求。
同黨外干部合作共事,是由我們黨的執政黨地位決定的。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中,共產黨是領導核心。但是,要完成這一宏偉的任務,並不是也不可能所有的組織領導工作都由共產黨人去做,必須團結盡可能多的黨外干部共同奮斗,我們的事業才能取得勝利。黨外干部中的絕大多數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有相當多的同志政治業務素質較高,在實際工作中作出了突出成績,受到群眾的信任和擁護。這不僅使我們同黨外干部合作具有必要性,而且提供了可能性,是我們同黨外干部合作共事的政治基礎。實踐証明,優秀人才和干部,不僅黨內有,黨外也有。我們必須善於團結黨外干部共同工作,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共同奮斗。
同黨外干部合作共事,黨員干部首先應當樹立尊重黨外干部、和黨外干部友好合作的意識,徹底克服高人一等的不正確思想。其次,要以虛心誠懇的態度對待黨外干部,虛心學習他們的長處,誠心誠意幫助他們克服缺點和不足,要與他們密切配合,緊密團結。切不可妄自尊大,輕視黨外干部。
(選自《新黨章學習問答200題》,中共黨史出版社,2012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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