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規定,中央書記處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成員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提名,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並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
(選自《新黨章學習問答200題》,中共黨史出版社,2012年1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