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表大會與黨代表會議的主要區別是:
第一,黨代表大會是同級黨組織的領導機關,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黨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黨的代表會議不是黨的領導機關,它只是在黨的中央委員會或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任期內有重要問題需要及時討論解決時,由同級委員會召集的重要會議。
第二,代表名額的決定和產生辦法不同。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由同級黨的委員會決定,並報上一級黨的委員會批准。代表一般由下一級組織召開代表大會或代表會議或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代表會議的代表名額和產生辦法由召集代表會議的委員會決定,不需要報上一級委員會批准,部分代表可不採用選舉辦法產生。
第三,職權不同。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代表會議的職權,黨章有關條款分別作了規定。
(選自《新黨章學習問答200題》,中共黨史出版社,2012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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