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是發展黨內民主的體現和要求。黨的十八大強調,要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健全黨員民主權利保障制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營造黨內民主平等的同志關系、民主討論的政治氛圍、民主監督的制度環境,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
所謂黨員的主體地位就是指廣大黨員通過行使黨章規定的各項權利,履行黨員應盡的各種義務,在黨內生活中能夠以自己的意願作出判斷,並按照這一意見作出自己的選擇。
承認黨員的主體地位,是發展黨內民主的前提。民主最基本的含義就是人民當家作主,黨內民主也就意味著尊重黨員的主體地位,使黨員能夠對黨內事務作主。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和黨的行為主體,黨的先進性最終要靠黨員的先進性來體現。
從現實看,我們黨的黨內民主發展還不夠,很大程度上表現在黨員的主體地位還沒有得到很好落實,黨員的民主權利保障還不夠。隨著黨員文化素質和民主意識的增強,必須進一步發揮黨員的主體地位和作用。要切實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營造黨內民主平等的同志關系、民主討論的政治氛圍、民主監督的制度環境,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提供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參與度,充分發揮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主體地位。要不斷推進黨務公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公布黨內信息,暢通黨內信息的上傳下達,保障黨員的知情權。要完善黨員意見表達機制,讓普通黨員有說話的機會和渠道,保障黨員的表達權。要積極倡導和鼓勵黨員講真話、講實話、講心裡話,在廣開言路的基礎上集中廣大黨員的智慧,在民主討論中達成共識。要創新黨內監督機制,保障黨員的監督權。
(選自《新黨章學習問答200題》,中共黨史出版社,2012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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