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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春:不斷擴大人民民主
劉春
2012年12月24日09:16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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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明確指出,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要發揮人民主人翁精神,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更好保障人民權益,更好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的要求中,十八大提出了人民民主實現程度的進一步提高是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人民民主不斷擴大,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豐富,人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進一步發揮。這樣的要求自然就提出了不斷擴大人民民主的重要戰略性命題。為此,黨的十八大明確斷言,必須繼續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保証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根據黨的十八大精神,不斷擴大人民民主的重點主要包括:第一,通過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鞏固和擴大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不僅要加強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職權,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而且在代表的構成上提高基層人大代表特別是一線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代表比例,降低黨政領導干部代表比例,從而進一步強化人民代表大會成員的廣泛代表性。為了保障人民代表有效履行職責,在人大設立代表聯絡機構,進一步完善代表聯系群眾的制度。
  第二,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為各人民群體參與國家和社會的管理開辟更加寬闊的渠道。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以及人民各階層、各群體之間協商互動、團結共進的重要的民主政治管道。通過協商民主作用的發揮,各人民群體就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廣泛協商,實現廣納群言、廣集民智,增進共識、增強合力。黨的十八大特別提出,要把民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增強民主協商時效性。除深入進行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外,還要積極開展基層民主協商。
  第三,完善基層民主制度,擴大基層社會管理中人民群眾的有序參與。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不斷擴大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空間。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開、加強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為重點,拓寬人民民主權利的范圍,豐富人民權利的實現途徑。大力發揮基層各類群眾組織的積極作用和協同互動,實現政府管理和基層民主的有機結合。在社會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創新中,應特別重視人民民主權利的豐富對於改善社會管理的有力支持作用。強化人民團體在社會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引導群眾性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在深化改革開放的過程中,善於通過擴大人民民主來疏導各類社會矛盾,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把廣泛有效的人民民主作為積聚社會力量解決發展中難題的重要平台。
  第四,擴大人民民主監督的權利。大量的實踐証明,實現對公共權力的有效監督和制約,克服和遏制權力腐敗,除了執政黨和政府內部的紀律監督、法制監督及懲治手段之外,有效地動員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形成強大的監督控制公共權力的社會力量,是必不可少的保障條件。社會監督和群眾監督的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其監督的范圍更是無處不至,關鍵是要有效地動員和組織起來,不斷拓寬和健全人民群眾開展民主監督的渠道,使得權力運行置於廣大群眾有力的制約和監督之下。黨的十八大指出,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權力正確運行的重要保証。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都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形成大規模的社會性和群眾性的權力監督體系,從而督促和規范公共權力的正確行使。

(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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