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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2012年12月13日08:39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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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加快改革戶籍制度,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這是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不斷提高城鎮化質量的重大戰略舉措。

所謂城鎮化,是指隨著工業化進程,農業人口不斷向非農產業轉移、向城鎮轉移,從而使城鎮數量增加、城鎮規模擴大、城鎮人口比重提高的歷史過程。城鎮化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趨勢,推進城鎮化、提高城鎮化率的實質,就是隨著工業化的發展,推進農業人口非農化、非農人口市民化。當前和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我國應以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為重要任務,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為調整優化城鄉區域經濟結構,擴大內需,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創造條件。

當前我國城鎮化質量不高的主要問題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滯后。在我國城鎮化過程中,大批農村勞動力異地轉移,即農民從原來務農的村庄轉入鎮、縣城、地級市、省城或跨省進入別的大中小城市務工,這是典型的城鎮化發展形態。最近一個時期,我國一些城市積極探索,相繼出台了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的政策措施,積極推進城鎮化,積累了一些經驗。但是從總體上看,我國城鎮化質量不高,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一是土地城鎮化速度快於人口城鎮化速度。2000∼2010年,我國城市建成區面積增長了78.5%,而同期城鎮人口隻增長了45.9%。其症結是在現行財稅制度下,地方“土地財政”擴張動機強烈,而征地制度改革滯后,對農民的補償標准偏低。二是戶籍人口城鎮化速度慢於常住人口城鎮化速度。2000∼2011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的差距從10.5個百分點擴大到16.3個百分點,其實質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滯后,由此造成城市中的“新二元結構”,並引發了一系列不良后果。一是削弱了城鎮化對內需的拉動用。據測算,一個農村人口成為城市居民,每年會增加1萬元消費需求。如果農民工及其家屬不能成為真正的市民,這一龐大群體的消費需求就不能得到充分釋放。二是影響產業發展。由於相當一部分農民工缺乏在城市定居的預期,長期在城鄉雙向流動,過“兩棲”生活,導致城鎮產業工人隊伍不穩,不利於勞動者素質提高和產業結構升級。三是影響社會和諧穩定。農民工與城鎮居民經濟社會地位長期不平等,成為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的重要原因。

今后5年乃至更長時間,要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促進人口城鎮化為核心,以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為重點,以創新體制機制為動力,推動城鎮化健康發展。一是科學規劃城市群規模和布局。以大城市為依托,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重點,逐步形成輻射作用大、人口積聚能力強的城市群,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二是加快改革戶籍制度。大城市要繼續發揮吸納外來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要從實際出發放寬落戶條件,有序推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居住落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待遇。要切實保護農民的土地權益,無論是承包地換戶口,還是宅基地置換,都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充分考慮農民的當前利益和長遠生計,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進行,決不能脫離實際,更不能搞強迫命令。三是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明確城鎮政府對農民工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公共服務職能,加大相關公共支出力度,拓展投融資渠道,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社會保障、醫療、教育、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務能力,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鎮。

(節選自《新思想·新觀點·新舉措》一書,學習出版社、紅旗出版社2012年11月出版)

(責編:張湘憶(實習)、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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