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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監督委員會,公布16人名單

熱點解讀:紅十字會自找社會監督

本報記者 王君平

2012年12月11日08:1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蔡華偉制圖

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新近成立。有不少網民表示,多了監督是好事,但人員如何構成、遴選標准是什麼?如何保証社會監督委員會的監督有效? 

12月10日,中國紅十字總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委員人選、成立背景、如何運行等問題作出回應。

委員如何選出?

社會化、專業性和獨立性,是主要考量因素

據介紹,今年8月,中國紅十字會開始籌備成立社會監督委員會。在候選委員選擇過程中,經充分醞釀、各方推薦、執委會多次研究討論等程序,最終確定名單。

紅十字會目前的核心業務工作包括應急救援、應急救護、人道救助、無償獻血、捐獻造血干細胞、遺體和器官捐獻等工作。中國紅十字總會組織宣傳部部長姚立新說,需要有足夠專業知識的人才能對紅會的各項業務工作進行有效監督。

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秘書長、北京國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黃偉民說,社會監督委員會的委員不僅需要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更需要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去認真搜集和分析社會公眾的意見,准確地反饋給中國紅十字會,幫助中國紅十字會更好地開展工作。

“委員會主要從專業背景、社會公信力、熱心公益等方面考量,同時考慮了不同專業人員的協同匹配,包括法律、財務、醫學、傳播、社會管理、救援等領域。”姚立新強調,委員是否具有社會化、專業性和獨立性是此次遴選過程中主要考量因素。

是否隻講“名人效應”?

作為社會化的第三方監督,委員有名人也有普通人

經多方推薦和嚴格遴選,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研究員遲福林,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等16人被聘為社會監督委員會委員。社會監督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選舉遲福林為主任委員,俞可平為副主任委員,黃偉民為秘書長。

姚立新表示,本屆社會監督委員會委員分布在學術、法律、醫學、財會、媒體、志願者等各行各業,其中一些在自己的領域知名度較高,也有一些普通人。在遴選過程中,沒有強調是否為名人,而是強調專業性和社會性。希望通過他們將各行各業的建議意見匯總。

黃偉民指出,社會監督委員會的監督是社會化的第三方監督,是綜合性監督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與其他的監督工作相互補充,並發揮獨特作用,既不包攬也不替代。

工作怎麼做?

以志願服務方式開展監督,不從紅會獲取任何報酬

據介紹,社會監督委員會成立后將展開三個方面的監督活動:一是每年固定的監督事項,如捐贈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紅十字會重大項目實施情況等﹔二是引起媒體和社會公眾質疑的事項,社會監督委員會可以主動開展調查和監督,獨立向社會發布監督公告﹔三是接受中國紅十字會的主動邀請,對特定事項進行監督。

黃偉民說,紅十字會和社會監督委員會是合作伙伴關系,紅會通過聘請委員來進行社會監督。在工作中發生的費用、物資保障、辦公場地等由中國紅十字會提供和保障。

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表示,紅會將全力保障社會監督委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監督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姚立新說,委員將以志願服務方式開展對紅十字會的監督工作,不從中國紅十字會獲取任何報酬,以保証監督獨立、公正。

誰來監督評價?

接受公眾監督,不盡責者將被淘汰

“監督與被監督是相輔相成的,這些委員背后是更多更廣泛的社會公眾,他們本身的一言一行首先是受社會各界監督的。”黃偉民說,“因為這涉及自己的聲譽、信譽問題,每一位委員都深感責任重大。”

根據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章程,委員會有一套評價和退出機制。黃偉民介紹,“現在初步設計是一屆三年,每屆到任后1/3的人要輪換。不能夠盡心盡力、不能真正忠於職守的人將被淘汰。”

趙白鴿說,紅會對委員會轉達的群眾意見建議高度重視,“有來有去”,件件落實,實行閉環管理。

據專家介紹,引入第三方監督評估,是國際上社會慈善組織管理慣例。但是,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個完全獨立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從這個意義上講,社會監督委員會的成立,對中國慈善業改革、社會事業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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