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 理論 >>
在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建設
——七論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
本報評論員
2012年11月25日10:16   來源:北京日報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在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建設,是黨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項重要戰略任務。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堅持把促進社會和諧、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首都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社會建設與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關,與人民群眾的利益聯系極為緊密。社會建設的成效,直接體現黨的“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體現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和“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執政宗旨。加強社會建設,是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保証。必須從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民生連著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目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加強社會建設,必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要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努力讓人民過上更好生活。按照這一精神的要求,北京要繼續落實好已有的各項惠民政策,確保完成既定民生任務。要切實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就業、教育、醫療、住房、收入、養老等問題,加快完善與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讓人民群眾生活得更加幸福。要切實轉變領導方式,拿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到人民群眾中去,(下轉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做到謀劃發展思路向人民群眾問計,查找發展中的問題聽人民群眾意見,改進發展措施向人民群眾請教,落實發展任務靠人民群眾努力,衡量發展成效由人民群眾評判,發展成果由人民群眾共享。

加強社會建設,離不開積極推進社會服務管理創新,提高社會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要圍繞構建具有時代特征、中國特色、首都特點的社會建設體系,加快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著力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和不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確保首都和諧穩定。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我們相信,隻要全市上下都積極行動起來,把社會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就一定能開創社會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讓首都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安康。

(責編:趙晶、秦華)

相關專題
· 十八大報告解讀專題
· 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
48小時排行榜 48小時評論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