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同志在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指出,努力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生活的新要求,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可以說,自2004年憲法修正案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后,黨和國家為此承諾進行了諸多努力,人民的各項權利得到了進一步的保障和實現。但不容否認的是,新時期還需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指引下,更加注重保障人民權利,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人民權利保障之路。
全面小康社會的根本是人民權利的實現。結合黨的十六大、十七大報告精神看,全面小康社會不僅包括人民的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生活質量明顯改善、生態環境良好,而且包括更加充分的民主權利、具有更高文明素質和精神追求以及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社會更加充滿活力而又安定團結等。整個目標體系的實現就是人民廣泛享有的經濟發展權、物質幫助權、生命健康權、精神滿足權、環境保護權、政治參與權及社會監督權等權利保障的過程。所以,全面小康社會的加快推進中需要將人民權利的保障上升到更加突出的高度,將憲法法律賦予和明確的各項權利得到切實落實,需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保証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
人民權利的保障加快小康社會建設進程。黨的十八大報告中強調,全黨全國人民行動起來,就一定能開創社會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共建才能共享,共享促進共建。沒有全黨帶領的全國各族人民群眾的認同和參與,就無法形成加快推進全面小康社會的最大合力﹔不能從各個層面構建人民權利的尊重和保障體系,就難以充分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說到底,人民權利的保障程度決定著全面小康社會的推進進度,因為人民權利的充分實現也意味著黨的凝聚力、領導力與執政力的全面提升。
形成權力規范與權利保障的互動式格局。眾所周知,權利保障的基本前提是國家公權力的制約和規范,實現權力向權利服務的根本轉變。胡錦濤在黨的十八大報告中再次強調,要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實現權力的陽光規范運行,還必須強化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開、加強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等為配套的人民權利保障機制,不斷拓寬范圍和途徑,豐富內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不難發現,黨的十八大報告精神中貫穿著政府權力規范與人民權利保障的互動式邏輯,這是中國共產黨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必然選擇,也是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探索出的一條中國特色政治發展道路,這種互動式格局的形成與完善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言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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