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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愛軍:《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的國家觀
中共中央黨校馬克思主義理論教研部講師
2012年11月20日09:24   來源:中國黨政干部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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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以下簡稱《批判》)是馬克思寫的一部未完成手稿,寫於1843年。《批判》蘊含著豐富的思想,其中國家理論和民主法治等思想在今天我們看來尤為重要,對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

一、批判黑格爾的思辨唯心主義,揭示出國家的現實基礎

黑格爾曾系統論述過他的國家學說,但他主要是在客觀唯心主義的龐大體系中加以闡述的,並沒能真正揭示出國家的現實基礎。馬克思對黑格爾國家觀的批判,體現為市民社會與國家之間關系的“主謂顛倒”。在黑格爾理論體系中,家庭、市民社會和國家都處在倫理階段,是倫理理念的不同存在方式,前兩者不是倫理理念的直接存在就是外在存在,隻有國家才是倫理理念的現實存在,是前兩者的合體。可見,作為普遍理念的國家是先於並決定了家庭和市民社會的。“家庭和市民社會被看作國家的概念領域,即被看作國家的有限性的領域,看作國家的有限性。”(《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頁)由此,市民社會與國家之間的現實關系也變成了一種思維關系:“觀念變成了主體,而家庭和市民社會對國家的現實關系被理解為觀念的內在想象活動。”(同上,第10頁)馬克思不僅揭示出黑格爾在市民社會與國家關系問題上的“頭足倒置”,而且進一步追溯其哲學根基——思辨唯心主義和泛邏輯神秘主義,其表現為顛倒現實關系,把觀念當做主體,把本來意義上的現實主體當做謂語﹔不是依照對象自身的發展來形成思想,而是按照自身已經形成的並且是在抽象的邏輯領域中已經形成了的思想來發展對象,把對象的存在和發展說成觀念的產物和發展。

馬克思在費爾巴哈哲學的影響下,立足於一般唯物主義,批判了黑格爾的思辨唯心主義實質,從而正確地揭示出市民社會與國家的真正關系,為科學地說明國家本質提供了本體論根基。一句話,“不是國家決定市民社會,而是市民社會決定國家”。具體內涵有三點:第一,市民社會在時間上先於國家,是國家產生的前提。黑格爾考察市民社會與國家關系問題,不是從經驗事實而是抽象觀念出發,作為“主體”的國家先於市民社會,成為后者得以產生的始因。而馬克思從經驗事實出發:由於各種原因和需要,個人通過各種方式組成家庭乃至市民社會,家庭和市民社會又在歷史進程中形成國家。國家是從作為家庭成員和市民社會成員而存在的群體中產生的。可見,無論從邏輯上還是時間上,市民社會都是先於國家的,是其產生的前提條件。“‘市民社會和家庭’在其真實的即在其獨立的和充分的發展中是作為特殊的‘領域’而成為國家的前提。”(同上,第8頁) 第二,市民社會為國家的產生奠定了“人為基礎”。國家並不是與市民社會無涉的“彼岸之物”,而是在家庭的“自然基礎”和市民社會的“人為基礎”上被歷史地建構的。“政治國家沒有家庭的自然基礎和市民社會的人為基礎就不可能存在。它們對國家來說是必要條件。”(同上,第12頁)第三,市民社會是國家形成與發展的動力。黑格爾主張,家庭和市民社會是由觀念產生的,“把它們結合成國家的不是它們自己的生存過程,而是觀念的生存過程,是觀念使它們從它自身中分離出來。”(同上,第11頁)馬克思認為,恰恰相反,不是從國家的觀念中去理解家庭和市民社會的發展動力,而是從家庭和市民社會的現實發展過程中來理解國家的存在和發展,它們是國家形成與發展的動力。

總而言之,馬克思揭露了黑格爾國家觀的唯心主義實質,開啟了唯物主義地理解國家本質的征程﹔批判了市民社會與國家關系之“主謂顛倒”,提出了市民社會決定國家的觀點,從而指出了政治國家對經濟因素的依賴性、從屬性,把市民社會牢牢地確定為國家的現實基礎。

二、批判黑格爾在王權、行政權、立法權等方面的錯誤觀點,闡述人民主權和民主法治等思想

第一,批判黑格爾的君主制思想,提出人民主權和民主制思想。

黑格爾在政治實踐上為普魯士專制制度辯護,在理論上主張主權在君的思想。他指出,國家主權具有概念上的普遍性和單一性,它必須通過某個個體因素來實現,從而保証主權的完整性。這個個體因素就是君主。黑格爾把君主規定為國家人格、國家自身的確定性﹔君主是“人格化的主權”。而君主的產生或選擇不是理性的結果,而是通過自然的肉體出生方式來確定的。馬克思指出了這種君主產生學說的荒謬性:“人一出生就注定成為君主,如同聖母馬利亞的聖靈降孕一樣,不可能成功超自然的真理。”(同上,第44頁)針對黑格爾的主權在君或君主制思想,馬克思提出了主權在民或民主制的思想。首先,人民主權與王權是兩個完全對立的主權概念。它們不是存在於兩方面的同一個主權,人們隻能在對立的兩者中擇其一。並且,馬克思指出,民主制是君主制的真理,而不是相反,君主制只是“壞的種”。其次,國家和國家制度是人民創造的,民主制是人民的自由產物。最后,隻有“真正的民主制”才能維護人民利益和實現人的普遍本質。黑格爾所構想的君主制根本無法消除市民社會與國家之間的分離,無法實現特殊利益與普遍利益的統一。“隻有民主制才是普遍和特殊的真正統一。”(同上,第40頁)君主制國家實現對人民的專制統治,根本不可能為實現人的普遍本質提供條件,隻有民主制才將人民提升為國家制度原則,國家制度、法律以及國家本身都成為人民的自我規定,是人的普遍本質的真正實現。

第二,批判黑格爾的官僚政治思想,初步提出鏟除官僚制的想法。

馬克思贊譽黑格爾著作中比較深刻的地方是把市民社會和國家的分離理解為是一種矛盾。在黑格爾那裡,市民社會是“需要體系”、“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戰爭”,它代表著私人利己主義和特殊利益﹔國家是“倫理理念的現實”,代表著普遍利益。現代世界的困境就在於市民社會與國家、特殊利益與普遍利益之間的分裂。問題的解決就在於實現兩者的統一,使特殊利益“從屬”於普遍利益。整合的方式有多種形式(比如同業公會),但黑格爾認為,它們都具有局限性,最終都歸依於市民社會的利己立場,所以,隻有通過市民社會的外部力量即官僚政治才能實現這種整合。這就引申出行政機關和官僚政治。馬克思對黑格爾“行政權”一目的批判主要是揭示出官僚機構或官僚政治不是普遍利益的真正代表。它不過是市民社會特殊利益的集中體現,私有財產是它的秘密。官僚政治是市民社會的“國家形式主義”,是一種“粗陋唯物論”。“在官僚政治內部,唯靈論變成了粗陋的唯物主義,變成了消極服從的唯物主義,變成了信仰權威的唯物主義。”(同上,第60頁)“粗陋唯物論”揭露的是,官僚政治就其內容實質而言,代表著市民社會的特殊利益,即私有財產。這是馬克思從“內容”上對官僚政治的批判性分析。此為其一。其二,從“形式”上看,官僚政治是“粗陋唯靈論”。官僚政治為了維護統治階級的特殊利益,言說自身的合法性,總是借著普遍性的外衣。“如果官僚政治一方面是這種粗陋的唯物主義,那麼它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它那粗陋的唯靈論就在於它想創造一切,就是說,它把意志推崇為始因。”(同上,第61頁)

總而言之,官僚政治不代表真正的普遍利益,國家的目的變成官僚們的“私人目的”,變成了“追逐高位、謀求發跡”。馬克思認為,這樣的官僚政治應該被鏟除的,應當採用一種能更好地實現國家和人民利益的管理模式。馬克思此時還沒有具體的設想,但基本思路是明確的:行政權應屬於全體人民﹔以全體人民利益為出發點和歸宿點的行政權才具有價值合法性﹔人民自我管理和民主治理是基本的方向。

第三,批判黑格爾立法權理論,提出人民立法主體以及普遍參與立法的價值理念。

馬克思主要從立法內容、立法主體和立法方式三個方面展開對黑格爾立法權理論的批判,而后兩個方面集中體現出馬克思獨特的民主法治理念。一是人民是立法主體。黑格爾認為立法主體有三個,即立法權的“三個環節”。第一個主體是“作為最高決斷環節的君主”,君主是最高的立法主體﹔第二個主體是“作為咨議環節”的行政人員,他們和君主構成立法主體的根本環節﹔第三個主體是市民社會代表即“等級要素”,但他們根本上代表自身的特殊利益,在處理“普遍事務”的立法過程中很難有所作為。所以,馬克思指出,等級要素在黑格爾立法主體裡只是一個“純粹的奢侈品”。可以看出,黑格爾把立法主體主要規定為君主和行政官僚,把包括私人等級在內的大多數人民排除在立法主體之外。馬克思認為,立法處理的是全體人民的普遍事務,立法主體理應是人民及其代表。二是形成由“代議制”逐步過渡到“普遍參與制”的立法方式。黑格爾實際上主張的是等級制的立法方式。馬克思提倡的是“全體人員都單個地”直接參與,因為國家事務就是人民自己的事務,特別是立法所涉及的更是全體人民的普遍利益。每個人都是國家成員,都有權參與國家事務,參與立法,行使立法權,馬克思確立了普遍參與立法的價值理念。當然,“普遍參與制”是一種理想的政治價值目標,由於一定歷史條件的限制,實踐操作中一般採用的是“代議制”(議員參與),但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國家應當積極採取措施、創造條件,推進“代議制”向“普遍參與制”的轉化。

三、《批判》中的國家觀對當今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啟示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民主政治建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由於社會主義中國脫胎於封建專制社會,導致人們民主法治意識淡薄,人治傳統根深蒂固,這使得我們今天學習並實踐馬克思的民主法治思想顯得尤為重要。

第一,大力完善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社會主義國家政權和民主政治建設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

“市民社會決定國家”這一基本原理啟示我們,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鞏固和民主政治建設不是“理性的設計”,而是需要堅實的物質條件和經濟基礎,這要求我們要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夯實民主政治建設的物質基礎。當然,我們的國家和民主政治建設也要適應我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和物質基礎,不能脫離現實,完全照搬西方經驗。

第二,以人民主權為基本原則和價值理念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

經過三十多年的艱苦探索,我們走出了一條符合國情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道路,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其核心在於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三者的有機統一”。但存在的問題也是不容忽視的,特別是“三者的有機統一”在實踐過程中並沒有得到很好地貫徹,所以,我們應當以馬克思的人民主權、民主法治等思想為指導原則不斷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促進政治民主化。比如,將自由、平等等體現人民主權的價值理念注入政治制度中,提高我們的政治文明程度﹔進一步從制度和程序上保証全體人民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更好地參與立法,掌握和行使國家權力,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樹立法治意識,逐步消除人治思想的毒瘤﹔樹立公仆意識,擺脫官僚主義作風,真正做到為人民行使權力,等等。

(作者:中共中央黨校馬克思主義理論教研部講師)

(責編:朱書緣、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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