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曉雷(上海財經大學財經研究所所長): 所謂“破窗”理論,由美國學者威爾遜和凱琳在20世紀80年代提出。這一理論認為,人的公共行為失范乃至犯罪,與無序的環境有某種聯系。如果一個公共建筑物的一扇窗戶損壞了而沒能及時修理,很快其他窗戶也會被損壞——這一理論后來被美國等引用到社會管理、社會治安和犯罪防控領域。“破窗”理論對當代中國社會管理體制轉型有以下啟發意義:第一,對公共生活中的某些失范行為和無序狀態要及時治理,即公共建筑物的第一扇破窗要及時修理,即使對那些夠不上違法的不文明行為,也要有及時修正的治理機制。第二,所有公共空間都要重視環境整治,有效防控連鎖反應。第三,現代社會管理要以法治為基礎。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公民個體的價值取向和利益偏好固然有獨立性、差異性、選擇性,但在公共生活層面,卻必須有基本原則或底線來規范公民的個體行為,這就是法治。法治不單是指法律法規條文,更重要的是有效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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