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與中外記者的見面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責任重於泰山,事業任重道遠。我們一定要始終與人民心心相印、與人民同甘共苦、與人民團結奮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歷史、向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習總書記的講話,堅定回答了新形勢下中國共產黨“為誰執政、怎樣執政”的重大問題,讓全國各族人民吃了“定心丸”,人民更有理由、更有信心去期盼美好的未來,更有激情去描繪未來美好的藍圖。
一、“人民”一詞古已有之
“人民”的概念古代一般泛指人,如《管子·七法》“人民鳥獸草木之生物”,也指平民、庶民、百姓,如《周禮·官記·大司徒》“掌建邦之生地之圖、輿其人民之數”,近代則與公民、國民等詞混用,泛指社會全體成員。馬克思主義誕生后,“人民”的概念有了科學的、確定的含義,認為是一個歷史的、政治的范疇,其主體是從事物質資料生產的廣大勞動群眾。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人民”的概念有了不同的內容,如抗日戰爭時期,一切抗日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解放戰爭時期,一切反對帝國主義、地主階級、官僚資產階級的階級、階層或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社會主義時期,不僅包括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而且包括一切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
二、“人民”在十八大報告中頻繁出現
黨的十八大報告出現“人民”一詞多達145次,在新一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與中外記者見面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人民”一詞又出現19次,一切依靠人民,一切發展為了人民,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目的,已成為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的共識。自黨的十七大將科學發展觀寫入黨章后,眾多“黨內最高文件”無不積澱了“人民”的分量。以人為本的“人”,絕不是虛擬的人,而是以現實個體存在為基礎的全體群眾,是社會主義的勞動者、建設者和參與者。客觀上,“人民”的分量大多體現在改善民生、尊重民意的一系列政策舉措上,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在發展平衡性、協調性、可持續性明顯增強的基礎上,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第一次將居民收入水平與國家經濟水平提高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主觀上,“人民”的分量還體現在“法律”這個國家意志上,自2004年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到2010年物權法的制定與實施,人民的政治權利、人身權利與財產權利,一步步得到了充分的關注和保障,人的價值、權益和自由得到了進一步的尊重,推動了政治文明的再進步、再提升。
三、“人民”是執政黨發出的時代強音
黨同人民群眾聯系的問題,關系黨的執政基礎和生死存亡。中國共產黨91年的奮斗歷程告訴人們,什麼時候黨和人民聯系緊密,事業什麼時候就能順利前進﹔什麼時候脫離群眾,事業就會遭遇困難甚至遭受挫折。隻有保持和加強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才能凝聚強大力量,不斷攻堅克難和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勝利。作為一個有8000多萬黨員的執政黨,密切聯系群眾是最大的政治優勢。人民的利益高一一切,就是要時時處處為人民著想、為人民謀利益。中國共產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隻有時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與人民心連心、同呼吸、共命運,才能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正如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的:“全黨必須牢記,隻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黨才能始終立於不敗之地﹔隻有居安思危、勇於進取,黨才能始終走在時代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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