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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學藝:對社會建設地位的新審視
2012年11月12日11:12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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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化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從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轉變的歷史進程,不僅要實現經濟現代化,而且要實現社會現代化、政治現代化、文化現代化等。建設社會現代化,是一個新領域,還需要“摸著石頭過河”,這也是我們今后工作的重點。

社會建設解決經濟結構與社會結構失衡的問題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基本實現了經濟現代化。2010年,中國的GDP達到39.8萬億元(約合6.2萬億美元),按不變價格計算,比1978年的3645億元增長20.6倍,年均遞增9.9%。三大產業結構由1978年的28.2︰47.9︰23.9轉變為2010年的10.1︰46.9︰43.0。從整體看,我國經濟結構已達到工業社會中期階段水平,北京、上海等地已進入工業社會后期階段。

與此同時,我國的社會建設也取得了很大成就,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變化。但相比而言,由於多方面的原因,社會建設還相對落后。根據國際學術界關於工業社會階段發展的指標衡量,我國現在的經濟結構已經達到工業社會中期階段的水平,社會結構則還只是工業社會初期階段的水平。

經濟結構與社會結構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最基本、最重要的兩個結構,兩者互為前提、相互支撐。國內外的經驗和教訓說明,經濟結構不能孤軍獨進,社會結構可稍后於經濟結構的變動,但如果長期滯后,就會阻礙經濟結構持續變化,阻礙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我國進入以社會建設為重點的新階段

早在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不協調的問題業已顯現。進入20世紀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問題。2003年,黨中央提出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強調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2004年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強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2007年召開的黨的十七大,在原來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三位一體”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總體布局中,加進了社會建設,發展為“四位一體”的總體布局,並將這一重要內容寫進了修改后的新黨章中。這標志著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進入以社會建設為重點的新階段。2011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的“十二五”規劃強調今后要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此后,全國各地的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工作蓬勃展開。

做好社會建設的任務十分艱巨。從長遠發展和國際國內的實踐觀察,社會建設的目標是建設社會現代化。它同建設經濟現代化一樣,將是一個復雜、艱難的長期歷史任務。建設社會現代化,就必須實現民生事業現代化、社會事業現代化(例如,教育現代化、科技現代化、醫療衛生現代化等)、社會體制現代化、社會管理現代化、社會組織現代化、社會生活現代化、社會結構現代化等。建設社會現代化,是一個宏大復雜的系統工程,是一項非常復雜、艱巨的任務,對此,我們要有足夠的認識。

建設社會現代化是中國的戰略任務

結合我國目前的基本國情觀察分析,我國社會建設未來的發展將經歷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也就是我們目前正在做的,即先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緊迫要求解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事業、社會事業建設做起,著力解決好就業難、上學難、看病難、社保難、住房難、養老難等基本民生問題﹔並從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入手,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化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問題,加強源頭治理,標本兼治,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少社會矛盾的產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這兩個方面的工作,黨的十七大以來正在大力推進,很有成效,是順民意、得民心的工作。“十二五”期間,我們能把保障改善民生事業、社會事業和創新社會管理這兩件大事做好,我國社會建設就上了一個台階,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就前進了一大步,即可轉到社會建設的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要著力推進社會體制改革,創新社會政策,完善社會管理,破解城鄉二元結構,逐步實現城鄉一體化。要拓寬社會流動渠道,構建一個合理、開放、包容的社會結構,使之與經濟結構相協調。構建一個合理開放的工業社會中期階段的社會結構,這是社會建設最重要、最核心的任務。我們常說現在處於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這一關鍵時期的關鍵工作就是要通過社會建設,特別是社會體制改革構建好一個合理的社會結構。要推進社會建設,就一定要進行社會體制改革,包括戶籍體制、城鄉體制、就業體制、社會保障體制和各項社會事業體制都要逐步進行改革,形成一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相配套的社會體制。如果不進行或延緩社會體制改革,目前這些諸多的社會矛盾、社會問題就解決不好,也解決不了,社會結構調整也會受到影響。

第三階段,隨著我國經濟達到中等收入國家水平,經過社會體制改革,社會體制逐步完善,社會管理體系更加健全,社會流動渠道更加暢通,社會組織廣為發展,社會結構更為優化,形成一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現代經濟結構相協調的現代社會結構,為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最終實現社會現代化,實現“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人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北京工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院長)

(責編:張湘憶(實習)、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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