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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醉酒开庭”更需监督无缝对接

周丽云

2017年11月14日16:3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8月22日,湖南永州东安县法院在公开审理一起案件时,主审法官魏凯扬醉倒在法庭上导致休庭。事发后不久,东安县法院又被网友曝出一份“奇葩执行裁定书”,文书中出现将被执行人姓名写错等多处错误。近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两起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进行了通报。(11月13日 北京青年报)

平日里,法庭被视为神圣庄严之地,任何人扰乱法庭的正常秩序都将被带离法庭。而身为执法者的法官,却在公开审理案件时当庭醉倒、导致庭审不能正常进行。魏凯扬因此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调离法院系统,正是维护法庭形象、整肃法官队伍的一种必然。

但“醉酒开庭”事件披露后,网友又曝光了一份东安县法院的“奇葩裁定书”。被执行人“彭志杰”“严洁”被写成“彭志洁”“严杰”,性别“女”被写成“吕”,“东安县”被写成“东这县”。“奇葩裁定书”再次刷新了人们对于玩忽职守者的认知,联系到“醉酒开庭”的案例,人们有理由相信,东安县法院对于法官的监督管理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无论是“醉酒开庭”还是“奇葩执行裁定书”,都折射出当事人工作的随意性、对待纪律和规矩意识的淡薄。而纪律规矩意识的塑造和强化,需要持续不断的从严教育和监督。因此,“醉酒开庭”和“奇葩执行裁定书”,暴露出东安县法院教育不严、监督不力、作风纪律松懈的问题。

教育不严、监督不力,使得魏凯扬可以无视工作日午间不能饮酒的规定、并在醉酒的状态下开庭审理案件,也使得东安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洪涛对文书不严格把关、致使执行裁定书出现错误达7处之多。这也同时说明,一旦监管缺失、纪律废弛,就连知法、懂法的法官,也会对纪律规矩失去敬畏。因此,“醉酒开庭”事件警示着各级管理和监督者,必须认真落实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管责任,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才能根治类似于“醉酒开庭”这样的闹剧。

干部作风关系党风和政风,更影响到社风和民风。作风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久久为功、善始善终。为此,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新时代,要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形成“监督无处不在”的格局,才能避免让“醉酒开庭”等奇葩事件雷瞎人们的眼睛。

(责编:谢磊、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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