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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钱办事念歪了“服务经”

李语涵

2017年09月14日15:56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有时候是谁拿钱、谁就优先办;谁拿钱多、谁就最快办;谁不拿钱、谁就等着。”不久前,湖南省长沙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调查发现,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收取好处费,从而有针对性地提高业务办理速度。(9月13日 人民网)

老师上课留一手,补课露一手,为的是补课费。没想到这样的现象居然也出在为群众服务的办事窗口。据媒体报道,湖南省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几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收取好处费,从而有针对性地提高业务办理速度。

无独有偶,不久前南京市民姜先生到雨花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变更。因为对流程不熟悉,连续跑了三趟都没办成。就在姜先生着急时,有人告知他只要交上2000元的代办费、加急费,就可以特事特办,原本需要10到15个工作日办结的事,一两天就办完了。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过去一些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十八大以后,这样的工作作风有了很大地好转,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还是不太好办。更加关键的是“给钱快办”“给钱特办”居然成了一些干部生财之道。这样的歪风邪气必须坚决刹住,否则一旦形成给钱办事的习惯,干部平时办事就会消极怠工,最终受害的是每一个办事群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重在“全”上。所谓全,就是大公无私,就是一心一意。因此,必须加强宗旨意识教育,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初心,不忘初心,把无条件为人民办事作为最根本的义务。这需要对窗口干部加强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加强“两学一做”教育,让干部干干净净办事。

另外,要对给“好处费”就“特事特办”的干部严肃监督执纪。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收取好处费,从而有针对性地提高业务办理速度,违背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规定。对这样的干部,发现一个就要从严从重处罚一个,甚至调离岗位,绝不手软。

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在其岗,负其责,是每位党员干部义不容“迟”的义务,如果因为没有“好处费”就故意拖延办事,给了“好处费”就“特事特办”,这样的干部已经不配拥有党和人民赋予的职权。全面从严治党,绝不容许有平时办事“留一手”,给钱办事“露一手”,让为人民服务的手成为“招财手”的现象发生。斩断干部拖延办事的“招财手”刻不容缓!

(责编:谢磊、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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