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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因“小节”失“大德”

马烨

2017年07月25日14:0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浙江省杭州市纪委日前披露了江干区城管局原副局长胡耀文贪污受贿的一些细节。在长达7年之久的腐败时间里,凡是分管的工作,他都要从中捞取油水。虽然“雁过拔毛”,但他也不是什么钱都要,尤其对数额很“挑剔”:“10万20万的”不敢拿,几千块就心安理得地收下,因为他觉得“几千就算组织知道了也是小问题”。(中国纪检监察报7月24日)

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党纪党规所不允许的,胡耀文还是置若罔闻,顺着错误的道路一步步走下去,最终走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纵观其权力“失守”的过程,根本原因还在于他不能坚守“小节”。在他看来,只要涉及金额不大,便只算得上是“小问题”,即使被组织知道也是小事一件。这样“自作聪明”的做法,无异于掩耳盗铃。

事实上,因一些“不是事儿”的“小节”而倒下的官员不在少数。他们有的贪图蝇头小利,认为收点小东西、搞点小吃喝、占点小便宜不算什么;有的心存侥幸,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上丢掉了原则;有的以权压人,在办事过程中打着“手续费”“辛苦费”的名义向群众摊派费用;有的甚至将罪恶之手伸向了惠民资金,雁过拔毛,认为自己套取的只是“九牛一毛”。如此种种,行为可鄙,也难逃党纪法规的严惩。

小事当慎,小节当拘。这些“问题官员”之所以小处“失节”,最终酿成“大患”,很大程度上是法不责“微”的心理在作祟。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正风肃纪和铁腕反腐的强劲涤荡之下,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为官者当时刻警醒自己,罪恶之手一旦伸出,无论金额大小,都是触犯了党纪底线,必然要付出代价。所有的“下不为例”和“小事无妨”,都是放纵自己给权力腐化撕开一道无法修复的口子,慢慢地积少成多,最终陷入不能自拔的泥潭。

《尚书》有云:“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一个人如果平时不注意品德操行、生活作风方面的细末小事,久而久之,必将引起道德的滑落和变质。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小节”不仅是道德品质和本性修养的一种反映,更是折射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党员干部在面对各种诱惑时,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能为之所动,更不能被其奴役,要做到坚定意志、坚守初心。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上,都要时刻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肃清生活作风问题,恪守为官之德,做到不为小利所动,在防微杜渐中筑牢防腐“大堤”。

组织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要抓好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善于发现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多“扯袖子、咬耳朵”,多泼“冷水”,多打“预防针”,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思想警惕性。面对组织的提醒,自认为只是犯了“小错误”的干部,要虚心接受批评,放下“面子”,抓早抓小,悬崖勒马,以“过而能改诚可贵”的心态,勇于整改落实,做到守“小节”,保“大德”。

(责编:谢磊、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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