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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规则》就要“读你千遍不厌倦”

李长安

2017年03月15日16:5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一遍不行学两遍,两遍不行学十遍。《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就是我们的工作指南,必须学深学透、实践运用。”在四川省绵阳市纪委日前举行的《规则》专题学习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骏深有体会地说。(3月1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学思践悟”方能担当。2017年1月6日至8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保障,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葵花宝典”,唯有学好《规则》,才能用好《规则》,切实履职担当。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制定《规则》的根本目的是构建自我监督体系,扎实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纪律检查机关的自我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可如何处理好“信任与监督、自律与他律辩证统一”?这就必须加强《规则》的学习。《规则》不仅是一部监督执纪工作“手册”,也是一部“巨著”,远非囫囵吞枣式的学一遍能够理解,更需要学十遍,甚至更多遍,去“细细品读”,去“思”、去“悟”。这样才能发现“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审查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我们落实得不够,对审查组成员尤其是党员的教育监管缺位。”“第二十六条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这一条我们也做得不够,平台建设没有及时跟上。”

“人不学要落后,刀不磨要生锈。”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以实际行动向全党作出郑重承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回应党内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十八大以来,在查出的纪委监察系统内部案件中,有的朋友圈、关系圈不干净;有的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有的规避审批程序,私自留存、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有的无视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跑风漏气;有的面对“围猎”防线失守,充当保护伞……《规则》既是坚持问题导向,更是为了解决纪检机关这些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加强《规则》的学习,才能“与时俱进”,做到合格、忠诚、担当。

徒有“良法”,不足以“善治”。有效地执行《规则》,纪检监察干部先要拿出“读你千遍也不厌倦”的学习劲儿,把《规则》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更要“严防灯下黑”,要处理好“信任与监督、自律与他律辩证统一”,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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