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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培育工匠精神

王翠娟

2016年08月01日09:54    来源:学习时报

原标题:以制度培育工匠精神

自中央提出培育工匠精神以来,社会反响热烈。培育工匠精神是提升质量、推进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制造强国的应有之义。为在改革纵深化条件下推动优质产品供给,7月26日,国家行政学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举办“培育工匠精神,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讨会,与会专家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工匠精神之所以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是因为它切中时弊、符合时需。”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马建堂指出,从历史角度看,工匠群体是各行各业的探索家和发明家,工匠精神也是我国成为文明古国的重要支撑。他强调,要培养一大批“大国工匠”,必须形成尊重工匠的社会氛围和制度环境,加快提高工匠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形成尊重工匠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技能光荣”“造作伟大”的社会风尚。建立并完善“工匠制度”,形成工匠职级晋升、荣誉授予、国际交流的机制,并在收入分配上向能工巧匠倾斜,以调动工匠“在车间完成创新”的积极性。

针对如何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冯飞强调了五点做法。第一,国家要将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劳动力质量作为非常重要的要素增长战略来看待。第二,将传统文化与当代的工业文明结合起来,形成新时代工匠精神的精髓和内涵。第三,形成尊重技工、工匠的良好社会环境。第四,从制度上讲,要解决两个发展环境的问题,即有利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产业发展的环境,有利于“精”“品”“美”“上”的市场环境。第五,工匠精神的培育和弘扬要有系统性的设计,由各行业的品质革命来带动工匠精神的培育和发扬。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碚对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做了解读。他认为,发扬工匠精神需秉承求异思维,必须避免“模仿精神”,精益求精、独特专注。每个地区都要寻找自己的独特定位,打造既能体现创新又能体现时代特征的产业文化,以形成百花齐放的产业发展状态,而不是齐步走的状态。

“工匠精神需要通过制度去落实。”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连辑强调,工匠精神是内在的自觉,需通过外在的制度约束来实现。第一,必须改变职业教育是教育系统一个补充的现状,尽快完善我国的职业教育制度。第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将手工技艺纳入法律法规保护之下。第三,建立健全多方位的激励制度。第四,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造假行为。第五,以生产性保护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责编:沈王一、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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