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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斌杰:文化领域立法相对滞后 已经进入了快车道

2015年03月10日15:2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赵晶)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驷和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就人大专门委员会与人大工作答记者问。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在回答记者关于文化领域立法的问题时表示,文化立法在我国是一个短板,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首先集中解决的经济发展领域的问题,我国的法律一直是把重点放在维护市场经济这样一个体制、推进改革这个方向来做的,文化领域方面的法律就显得相对滞后。

全国人大所制定的关于文化方面的法律,到现在为止仅有4件,即文物保护法、档案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通过了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面的两个决定,这是全国人大层次上有关文化方面的立法。另外,国务院对各门类的文化分别有法规,大概共有40多件。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文化领域管理目前的体制是分业管理,各个行业都有相关的条例。地方人大也还制定了一些有关文化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但是这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后,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明确地提出“加快文化领域的立法”,可以说文化领域的立法现在已经进入了快车道。中央所提出的文化领域立法的四个重点方面需要全面推进: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二是文化产业促进法;三是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规;四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有关方面的法规。以上正在加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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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晶、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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