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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玉珍:官商不能结成“小圈子”

2015年03月02日16:38   

官商“小圈子”,指的是一些领导干部“不爱百姓爱土豪”,热衷于和土豪老板称兄道弟,经常参加他们各种私人宴请、聚会,成为他们家中的贵客、“座上宾”,老板们为了收买官老爷,往往抓住领导干部的弱点,用金钱、美色铺路,拉他们落水,把他们变成为自己捞钱的傀儡。从中可以看出,作为混迹于这种“圈子”中的官老爷,很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事实也的确如此。从近几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搞权钱交易的贪官锒铛下狱之时,必然有靠公权力谋取利益的商人步其后尘。山西官场“地震式”塌陷现象,刘铁男、苏荣、令计划等高官涉腐案件,都深刻说明了这一点。据统计,在过去7年落马的75名省部级高官中,以“官商勾结”形式收受贿赂的有75名,比例高达100%。一些官员公然违背党纪国法约束,用手中的权力入股,用手中的信息入股,成为地方老板们的“隐形股东”“隐形顾问”,成为亲人公司里的“隐形掌柜”,为商人谋取经济利益,自己也中饱私囊,把自己从一名受人尊敬的人民公仆蜕化为人人憎恨的贪腐分子。

官商“小圈子”是个毒瘤,给我们带来很多危害。首先,官商“小圈子”违背了党纪国法。所谓官商“圈子”,其本质是封建官僚主义的遗留物,是小群体成员之间进行利益寄生、输送的平台,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有些党员干部,热衷于拉关系、混圈子,一门心思结交权贵、商贾,打着“搞经济建设”的旗号,胡作非为,捞取政治资本、谋取私利,满口清正廉洁、党纪国法,背地里却和商人“勾肩搭背”、江湖义气,官利用职务之便捞取钱财,商利用钱财寻求政策上的便利,于是,两者一拍即合,这样以利益为目的的结合,必然做出违背党纪国法之事。其次,官商“小圈子”损害人民的根本利益。一些干部,利用人民赋予的公权力,游离于商贾之间,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将公权变成自家“作坊”来用,于是就出现了一系列豆腐渣工程,最终受损害的必然是人民群众。再次,官商“小圈子”断送个人政治前程。习总书记强调:“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有些干部自以为聪明,对于对待有利可图的商人“像春天一般温暖”,对待人民群众却“像秋风扫落叶”一般无情。他们就像变色龙,和商人在一起时像“关公”——喝酒喝得脸通红;对待群众像“包公”——冷酷无情没笑容。他们一心想着“人生在世几十年,多交朋友捞点钱”,从不放过任何“赚钱”的机会,就像松毛虫一样,吃完一山过一坳,人心被他们吃散,百姓被他们吃穷,长此以往,民心尽失。而官商利尽之日,或者分赃不均之时,也往往是他们反目的开始,由于商人检举而锒铛入狱的官员大有人在,他们最终为自己的贪婪埋单,“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

对破除官商“小圈子”,在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还要在制度、机制上找到突破口,从源头上肃清圈子文化流毒。首先,要提高政府部门办事的透明度。其次,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理想信念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抵制“圈子文化”;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从“八个小时”以内延伸到“八个小时”以外,减少他们不必要的应酬。再次,要加大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反对腐败方面力度很大,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领导干部不敢贪、不想贪,甘愿做为人民服务的公仆。

(作者单位:井冈山干部学院)

来源:《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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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书缘、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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