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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天然气迎峰度冬

2014年10月23日08:32   来源:经济日报

原标题:如何确保天然气迎峰度冬

  据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测算,今年我国天然气供给需求量总缺口约136亿立方米。为缓解供给压力,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现有气田保持满负荷生产;积极推进西南地区新区产能建设;供气企业优化阀室门站、压缩机日常运行,以期降低损耗;2015年底前将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等

  “随着冬季用气高峰到来,我国天然气供需矛盾进一步显现,天然气保供难度加大。”10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将努力增供资源、强化需求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推动改革创新、健全市场化保障机制,实现天然气迎峰度冬形势总体平稳,确保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气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迎峰度冬保供难度加大

  今年以来,我国天然气供需形势总体平稳。据运行快报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天然气产量93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其中一、二、三季度分别增长7.7%、5.7%和7.6%。进口天然气约合424亿立方米,增长9.3%,其中管道气增长12.9%,液化天然气增长5%。天然气表观消费量1290亿立方米,增长6.8%。

  不过,根据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测算,2014年,我国天然气产量预计为1325亿立方米,进口天然气预计为600亿立方米,总供给量预计1925亿立方米,而市场需求量预计为2061亿立方米,总缺口大约在136亿立方米。

  上述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以来,国内天然气消费保持较快增长,居民、采暖等刚性需求占比不断提高,工业用气冬季压减空间十分有限。与此同时,管道进口及煤制气等资源供应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海上天然气和进口LNG(液化天然气)市场消纳困难。因此,预计今冬明春我国天然气供需总体偏紧,华北、西北等部分地区高峰时段矛盾突出;如遇持续低温天气,形势将更趋严峻。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2014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实现天然气迎峰度冬形势总体平稳。

  千方百计增加资源供应

  “深挖潜力,千方百计增加资源供应,这是促进天然气供需平衡的重要前提。”上述负责人说。

  据介绍,为了增加资源供应,《通知》明确,现有气田要保持满负荷生产,供气企业要严格落实既定产量指标,并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区块和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合理安排检修,加大长庆、塔里木等主力油气田的开发力度,优化开采方案,防止气井产量下降,确保产能充分发挥,努力完成生产计划,及早安排加钻采气井,争取关键时刻放压增产。

  与此同时,要加快新区建设步伐。积极推进西南地区磨溪、元坝、川西中浅层等新区产能建设,加强新井投产的组织管理,加快试气和地面工程建设,确保新井及时接入集气管网,力争在用气高峰期到来前,形成有效供应能力。

  在生产运输环节,供气企业要进一步优化阀室门站、压缩机日常运行,有效降低损耗。同时,压减油气田自用和系统内化肥、化工、液化等生产用气,努力增加管道气外供量。

  此外,在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区,应尽早明确进口LNG或海上天然气的采购数量,委托供气企业提前在较低价位锁定资源,通过串换等方式,弥补用气缺口,保障重点需求。供气企业要做好货源准备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在满足现有市场需求的同时,统筹管输和LNG接转能力,相互提供代输、接转服务,努力降低气化、管输成本。

  切实加强需求侧管理

  记者了解到,在努力增加天然气市场供应量的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加强需求侧管理,加快探索建立有序用气机制。

  “我国将坚持‘规划先行、量入为出、全国平衡、供需协商’原则,把供气合同作为发展用户与保障供需平衡的首要条件,逐步实现供气合同全覆盖。”上述负责人介绍说,在有序用气机制框架下,供需双方要明确供应总量、峰谷期供应量以及可中断用户的中断时间等,确保用气总量与峰值可预、可控。

  去年9月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以后,全国各地特别是北方地区纷纷加快推进“煤改气”,一大批燃煤小锅炉面临提前“下岗”,批量“改气”进一步加剧了天然气迎峰度冬的压力。

  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要加强“煤改气”项目规划与供气计划的衔接,根据资源落实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进度。同时,要适当发展可中断用户,控制新建陆上管道天然气液化工厂,严禁违规项目用气。

  在天然气发电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在电力供应相对宽松的地区,要充分发挥本地燃煤机组能力及跨省区余缺调剂作用,减少冬季高峰发电用气。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我国还将健全市场化保障机制,特别是落实天然气调价政策,及时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尽早出台疏导方案和配套措施,争取冬季用气高峰前实施到位;鼓励各地在终端消费环节推行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政策,促进移峰填谷和节约用气,缓解供需矛盾。同时,在2015年底前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记者 林火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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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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