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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效录:检察机关要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平安河南建设

2014年10月08日09:15   来源:河南日报

原标题:检察机关要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平安河南建设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四个河南”建设要求检察机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推进平安河南建设。我们认为,应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找准职能定位,做好平安河南的建设者。

加强思想引导,把平安河南建设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中来谋划,切实增强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检察机关的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将平安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各级检察院检察长是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负总责。细化工作目标,把检察机关平安建设涉及到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业务部门,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提出完成任务的目标和措施。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大检查、指导和考核力度,确保检察机关平安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均衡发展。

把握群众新期待,做好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坚持平安建设为人民,建设平安靠人民,平安成果惠人民,推动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以群众意愿为“风向标”,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把群众期待作为奋斗目标,从群众最需要的方面做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继续突出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力量,为平安河南提供不竭动力。通过搭建平台、加强服务、提供保障,千方百计地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平安河南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转变作风,加大执法办案中的专群结合,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依靠群众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回访当事人等活动。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实现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以群众评价为“试金石”,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把自我评价与人民群众的评价相结合,增加民意在平安建设绩效考评中的权重,善用群众的视角反思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确保平安建设真正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提高法治思维和能力,做好依法办事的践行者。

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能力,依法定分止争,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平安河南建设。

树立依法治理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预防打击犯罪、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治在平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把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坚决排除对执法办案的各种干扰,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律监督,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大力推进并监督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提升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在坚持依法办事、畅通法律救济渠道的基础上,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依法维护社会稳定。

注重经验总结,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善于发现、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深化平安河南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于经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促进上升为法律制度。

坚持标本兼治,做好综合治理的推动者。

做足一个“深”字,突出一个“实”字,实现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在更高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平安河南建设。一方面,要延伸工作触角,发挥好执法办案在维护稳定、增进和谐、修复社会关系、预防违法犯罪、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通过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向案前延伸触角,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办案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通过释法说理和职务犯罪案件回访向案后延伸触角,巩固和扩大办案效果;通过参与社区矫正、帮教涉案未成年人等工作向案外延伸触角,并结合执法办案向有关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就社会治理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向党委政府提供完善政策、科学决策的参考意见,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另一方面,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全面推进基层院建设。持续加大对基层院的帮扶力度,使制约基层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不同地区检察工作协调发展。⑥6

(作者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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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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