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理论 >>
宋养琰:建设小城镇切忌盲目跟风 一哄而上
2013年08月01日09:47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经济学家 宋养琰

人民网北京8月1日电 (万鹏)新型城镇化建设,是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2012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2%。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大城市病”、“空城”、“鬼城”等问题也日益突显。不久前,美国的“汽车之城”、密歇根州最大的城市底特律的破产,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城镇化到底怎样才能持续发展?就此,我们邀请著名经济学家宋养琰老师谈谈他心中的城镇化实现路径。

记者:宋老师,在经济学视野中,何谓小城镇?具体到我国,您是如何界定的?

宋养琰:所谓城镇,按照城市经济学的观点,可以定义为“聚集的人类社会与特定的地域环境紧密结合的一种实体。”它有一个“能充分利用的以地域为内容的空间,还有一个能够获得以集成或聚集效应为目的的集约人口、集约经济和集约科学文化的系统。”简单地说,城镇普遍的特征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建筑密集的地方,财富密集的地方,产业密集的地方,贸易密集的地方,信息(包括文教科技)密集的地方;在它们之间又相互依存,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当然不同的城镇有不同的特色:有的侧重发展工业,可叫做工业城镇;有的侧重发展贸易,可叫做商业城镇;有的侧重发展旅游,可叫做旅游城镇等,但共同的特点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经济、文化、信息的中心。

从一定意义上讲,城镇是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生产资料等)从各方面聚集起来而形成的一种庞大生产力。马克思说过:城镇本身表明人口、生产工具、财富的高度集中,而在农村所能看到的是相反的情况:孤立而分散。这种庞大的生产力,可通过聚集而产生的集成效应使生产力成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地放大,这不仅能强有力地推动城镇本身的发展,更可通过它的幅射力、扩散力、反作用力,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如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吸引过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进而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正如列宁所说的:城镇是社会“前进的主要动力”。

具体到我国的,我们通常说的“小城镇”,从内含上讲,应包括“小城市”和“建制镇”,前者指“城”而言,后者指“镇”而言,二者在人口规模上、实际内容上以及运作方式上,都大致相同和相近,故称之为“城镇”;相对于大、中城市而言,由于规模或机体较小,故称之为“小城镇”。从当前我国情况看,一般“建制镇”的人口大约都在10万上下。这种“小城镇”从功能上看,已经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城市所特有的“集成”或“聚集”效应,因而,在属性上应归人“城市”范涛,而不是“乡村”。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大约20000多个“建制镇”,

由此,使我们看到城市化的起点和希望。应以此为基础,大力发展小城市,再发展中等城市。根据我国特殊情况,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使原来的乡镇企业,首先向这些城镇即“建制镇”中的工业园区集中,使它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产生聚集而带来的经济效益,促使它们向大企业发展。在企业发展中,推动“小城镇”向中小城市过渡。可是,目前在我国农村中,有星罗密布的“集镇”不论从属性上,规模上和功能上,均未达到近乎“城”或“建制镇”的水平和要求,所以都不能叫“小城镇”。

(责编:万鹏、赵晶)

相关专题
· 宋养琰专栏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
48小时排行榜 48小时评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