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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两尊兽首回归 流失海外文物追索难在何处?
2013年04月27日08:20   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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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回购不被鼓励

  近年,圆明园流失文物在国外艺术品拍卖市场频频上拍。

  2000年,圆明园流出的12生肖兽首铜像中的牛首、猴首、虎首现身拍卖场,被中国保利集团以3000万港元竞购回国;一件乾隆款酱地描金粉彩镂空六方套瓶被北京市文物公司则以1900万港元购得;2009年,一枚原藏于圆明园的乾隆“九州清晏”宝玺现身法国的一场拍卖会,被一位华人以168万欧元购得。

  这些文物到底价值几何?文博界专家、原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流散文物处处长许勇翔曾对媒体表示,大多数现身拍场的流失海外文物的市场价值远低于拍卖价,之所以不断拍出天价,是外国人利用中国人的爱国心理,趁机抬价。他说,能上拍的只是一般文物,珍贵文物都在博物馆里放着呢。”

  曾作为圆明园铜兽首追索律师的刘洋一贯反对拍卖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他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很多国家的拍卖企业把圆明园文物做成知名品牌,通过炒作获取更高的市场回报。

  通过拍卖市场回购,也被众多专家学者所反对,认为这客观上反而变非法抢掠为合法流通,是对中华民族尊严的又一次伤害。文物部门亦多次表示,对非法流出的文物,应该归还中国,而不是回购。

  依法追索面临认定难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发起的一项调查显示,因战争、不正当贸易等原因,超过1000万件中国文物流失海外,其中现存于47个国家的200多家博物馆中的就有167万件,而民间藏中国文物更是博物馆藏数量的数倍。有专家认为,1860年英法联军洗劫圆明园、1900年八国联军侵入圆明园和二战期间日军侵华,都是中国文物流失的高峰期。

  然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0年通过的“国际公约”,溯及力和约束力非常有限。一是追溯期限有相应限制,流失时间超过期限就不受公约保护;二是公约并不对所有国家有约束力,必须是两个认可公约的国家签署协议才生效。一些西方国家不加入该公约,就有借口不归还其在殖民时期掠夺的各国文物。

  此外,界定流失海外文物的“合法”与“非法”的标准始终非常模糊,边界也不清晰。很多被劫掠的文物,几经转手,新的持有者可能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就不能作为脏物进行追讨。

  协商方式难以实现

  刘洋律师曾经设想过,除了法律手段,是否可以通过一些其他方式来实现文物的追索。比如交换,利用中国收藏的一些欧洲文物把中国文物换回来。或者用支付报关费的方式,以一个合适的价钱把文物赎回来。然而,这种方式看起来似乎是国人的一厢情愿。

  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评论称,随着中国国家实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必将获得更多的话语权,收到更加显著的成效。也有专家呼吁,国家应加强在追讨流散文物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尽早促成更多流散文物的回归。(刘欢)

(责编:朱书缘、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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