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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丽霞:21世纪谁来当村官
2013年04月10日09:57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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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此,“富人治村”在缺乏必要制约和监管的条件下,很容易蜕变成少数富人攫取乡村公共资源的一种现实手段。在民主政治层面上,“富人治村”亦使得“有没有经济实力”成为一种参加选举、参与乡村治理的资格条件。而绝大部分的普通村民势必将被排斥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之外。由此,经济条件成为划分乡村“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标尺。如此,就形成了这样一种乡村治理的话语逻辑,即只有富人才能当政,穷人是没有资格和条件参政问政的。乡村政治必然呈现出“富人政治”的趋势。这也势必导致基层民主的萎缩,决定了“富人治村”在现代民主语境下的不被认同和不可持续。
  那么,乡村治理的精英何处寻找呢?这是我国乡村实现善治绕不过去的一个问题。历史和实践证明,只有在乡村有影响力、威信度高、能够超出私人利益、致力于乡村发展的公共利益和共同目标、热心公益事业的“乡村精英”,才是实现乡村善治的基本依靠。也只有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给予他们合法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资源,他们才能真正扎根于乡村、真正搞好乡村建设。在此意义上,乡村的治理者是实现乡村善治的人员保障,也是推动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的内在动力。
  各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经验表明,只有确立农村土地产权支配、经营、流转、收益等方面的一系列完备的制度,普通村民通过土地能够合法获得应有的甚至是强大的经济利益,能够通过种地实现衣食无忧、甚至发家致富,才能留住乡村能人,并且吸引城市精英流向乡村社会并给乡村发展带来更多的资本、知识和信息。唯此,才能形成一批热爱乡村和建设乡村的社会精英,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良好氛围。亦然,也只有建立一套针对乡村治权、村务决策、村财管理方面的严格的规范与制度,为普通村民提供便捷有效的监督手段和途径,才能保证乡村治理者的公正廉洁、保证他们真正代表全体村民的共同利益,才能防止乡村治理过程被“异化”为少数人攫取乡村公共资源、贪婪牟取个人私利的便利通道。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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