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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凯:削减权力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前提
汪玉凯
2013年01月21日16:57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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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简政放权,削减政府权力,必须确立政府的公共属性地位,制定对公权力约束的框架。我们知道,政府消失的权力说到底是一种公权力。这种公权可以简单概括为六个公共:代表公共利益、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秩序、承担公共责任。政府的上述公共属性,决定它的作为主要在公共领域,而不是私人领域。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再加上我国的国有企业不都是集中在公共领域,而是涉及众多竞争性领域,这在客观上为我国政府公共职能的界定,带来一定的困难。但从发展的角度看,即使像我国这样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即使国有企业涉及诸多竞争性领域,也需要将政府的职能严格界定在公共领域,减少政府的权力,建立上下比较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探索对公权力有效制约的制度框架。这一点不仅重要,而且显得尤为紧迫。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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