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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风文明:乡村振兴之“魂”

张华伟

2018年09月14日08:19    来源:学习时报

核心阅读

乡风文明建设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和软件基础。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既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更要发挥好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同时,充分尊重乡村本位和农民主体地位,围绕农民需要提供文化服务,组织农民开展文化活动,提升农民素质和乡风文明程度。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要让农民“住上好房子、开上好车子”,还要让农民“过上好日子、活得有面子”,满足其精神需求。特别是在乡村居民生活水平已经接近全面小康、衣食住行已经不成问题的现阶段,满足农民的精神需求,就显得更为重要,也更为迫切。理论上,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软件基础,这个软件不能软;实践上,乡风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难点,这个难点要突破。

乡风文明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乡风文明反映的既是国家现代化过程中同乡村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一样的五项标准之一,也是农民自身提高素质、增强幸福感的需要。同时,它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

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振兴乡村的主体是农民,最终目的是农民素质的提高、乡村物质财富的增加和社区的整体进步。而形成良好的乡风,能帮助农民树立发展信心,改变落后思想观念,主动摒弃陈规陋习,正确处理富脑袋与富口袋的关系;能帮助农民提高思想道德水准和科学文化等各方面素质,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生发激情,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为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奠定基础。农村基层民主指农村基层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以及村务和政务公开。这必须以农民具备民主意识和民主生活习惯为前提,必须以党组织集中统一领导下的民主为遵循。只有促进乡风文明,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乡规民约,提高农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并形成办事民主的作风和依法办事的习惯,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的重要方面。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渴望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风气,希望生活在和谐安定、协调有序的社会环境,盼望享受到现代化文明成果,这是农民群体的一致追求和愿望。只有促进乡风文明,才能顺应农民群众的愿望,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增强他们的精神力量,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促进作为农村主体的农民素质的提高和乡村的全面发展。

乡风文明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改革开放40年来,乡风文明建设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足够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继承传统、扬善抑恶、规范行为、凝聚力量的重要举措,收到了很明显的社会效果。但是,通过近年来的探索与实践发现,仍存在着一些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重视物质文明轻视乡风文明。乡风文明建设由于周期长、见效慢,且不容易考核,一些地方领导把它当作“虚功”“慢活”,不愿投入太多精力。但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人口的迁徙,过去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的格局已被打破,情况变化了,乡风建设的方式方法却没有变化。面对一些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有些地方重视不够,有些地方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却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以致束手无策。

重视政府主导作用轻视农民主体作用。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投入能力不足,集体经济没有自身积累,往往是政府量力而行地办一些具有民风民俗和文化引导的基础性工作,不注意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民成了局外人。有的把乡风文明建设简单地理解为给农民修活动室、送文化活动。久而久之,农民反而觉得乡风文明建设是政府的事。农民的主体责任没有得到体现,积极性没有发挥出来,使乡风建设的空间越发变得狭窄。

重视硬件建设轻视组织活动。近年来,通过多部门多渠道投入,各地兴建了一大批乡村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包括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农村电影放映厅、阅览室、农家书屋、文化大院等。然而,一些部门满足于把钱花出去,把项目做了,而不愿意投入精力去组织日常活动和负责日常维护。有些村里的图书室蒙满了灰尘,有的农家书屋成为了仓库,有的文化设备就从来没有启封,有的活动室常年上锁,农民平时除了看电视就是打牌,正常的文化活动和社会交往缺乏,村委会没有凝聚力,农民自顾自,精神世界空空荡荡。

重视传统文化轻视先进文化。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观念的引导下,本意是在继承和发展上做文章,但由于缺乏理性研究,往往对传统文化进行任意剪裁,找不准继承与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路径,出现了一些偏差,忽视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

建设充满生机活力的乡风文明体系

乡风文明建设应坚持农民是建设主体的原则,要有整体规划,要在体系建设上下功夫。乡风文明建设需从乡村的实际情况出发,用好农村各种传统文化资源;要始终尊重农民的文化需求和文化创造,着力塑造新时代农民的精神面貌。

强化教育引导,把握乡风文明建设方向。乡风文明建设必须反映时代要求和乡村振兴需要,引导农民群众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等逐步与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首先,开展好形势政策教育。把农民群众关心的各类问题搞明白,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增强信心、凝聚共识,引导农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其次,发挥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用农民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农民群众增强对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在乡村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好风尚。再次,组织好科技文化知识学习活动,注重专业和就业技能培养,帮助农民掌握实用技术,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最后,坚持不懈地对农民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农民和基层干部的民主法治意识,努力在农村形成遵纪守法光荣、违规违纪当罚的知法与执法的良好环境。

保护开发并重,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振兴乡村要留得住乡韵、记得住乡愁,保留优秀文化形态、保存文化基因,珍惜文化资源、守护文化根脉。首先,保护乡土文化的物质载体。维护古镇、古村落、古民居等历史风貌,避免大拆大建,大力发展有历史文化记忆和地域民族特色的美丽乡村。保护和发展民间文化,传承独特的风格样式,赋予新的文化内涵,使优秀民间文化活起来、传下去。其次,开展好节庆活动。用好各类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各类民俗文化活动,让节日更富人文情怀、让农村更具情感寄托。

发展农村民俗文化产业,带动无形资产的积累。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设施,运用市场力量,加大财政投入、理顺发展机制,借助农村民俗文化发展各类创意产业。应该发挥地域和资源优势,把乡风建设与乡村旅游和新兴产业建设结合起来,建设各具特色的小镇和专业村,提升乡村文化品位,建设乡村文明的示范村。同时,移风易俗,消除陈规陋习。依靠群众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推动农村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拓宽乡风文明建设的有效渠道。县乡政府要负起乡风文明建设的责任,领导、组织和协调好有效的公共文体服务。县办文化、体育、展览、图书等事业单位应发挥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导作用,坚持下乡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农科大集和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交流活动。在具体过程中,一方面坚持适销对路,由政府主观推送转向尊重农民实际需求,分层次、有区别地为农民提供文化服务的原则;另一方面要坚持由政府“单一供给”转向“多元供给”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同时,应用市场手段整合民间艺术资源,发挥文化能人、民间艺人的作用,组建群众文艺队伍。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农民演给农民看”,将道德教化与文艺结合起来,使表演者和观众都能受到教育。

(责编:任一林、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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