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姓·民生——共享基本公共服务100题》 |
| 70.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障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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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3月21日10:46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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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在农村实行与城镇不同的基本社会保障办法。但由于农民工外出打工,流动性大,实际上既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同时也无法进入城镇基本社会保障体系。近几年,这一状况已经有了很大改善,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被纳入到城镇基本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内。但是,相对于规模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仍有很大比例的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障。
基本社会保障在农民工群体中的覆盖面偏低。2006年,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共有2367万农民工参保,比上年增加了1878 万。但是,农民工被纳入基本社会保障的比例仍然偏低。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调查数据,目前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互助合作保险的比例,分别为33.7%、10.3%、21.6%、31.8%和5.5%,远低于城镇居民。农民工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更低,分别为2.9%、3.1%和5.6%。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表明,74.81%的农民工未参加任何保险,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由单位购买的比例分别只有11.89%、12.61%、8.41%和23.09%。
以工伤保险为例。据统计,目前有3500多万农民工进入了高危行业,尤其井下民营煤矿几乎全是农民工;金属、非金属矿山,700多万职工中农民工占到一半以上;建筑行业3000万职工中80%是农民工,制造烟花爆竹的100万人几乎都是农民工,危险化学品有33%是农民工(李毅中,2007)。截止2006年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0268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2537.9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1286万人,增幅102.7%,虽然2006年农民工参保人数增长速度很快,但是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面依然很低,农民工未购买工伤保险者高达67.46%。
女性农民工的问题更为严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发布的《2006年全国农村妇女权益状况和维权需求调查报告》显示,在有单位的女性民工中,只有23.8%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19.1%办理了工伤保险,有15.8%办理了养老保险,女性农民工办理了失业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仅为8.1%、6.7%。该报告显示,只有14.4%女性农民工享受到产假工资,有21.1%的享受部分产假工资,而没有任何产假工资的比例为64.5%。调查还显示,只有36.4%的单位能给予女民工90天以上的产假,而只有12.8%的单位能报销女民工生育时的医疗费用。
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偏低,对流动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构成障碍。统筹层次难以提高的根源,在于财政分灶和社会保障管理分割的体制。从1997年开始,中央政府就努力建立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的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但不同地区在养老保险历史债务、经济水平、人口结构方面的巨大差距,以及已形成的中央、地方、企业、个人等不同的利益格局,严重制约了统筹层次的提高。按照现行规定,职工跨地区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转移社会统筹资金,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关系因此难以落实,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则更为困难。按照目前的制度安排,大多数农民工无法在城镇扎根。到了一定年龄,他们仍然会返回原籍,城乡无法对接的基本社会保障对他们来说没有实质意义。实际的情况是,有的地方已参保的农民工要求退保。由此看来,解决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障问题,需要尽快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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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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